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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經濟糾紛調解不成功怎麼辦

發生經濟糾紛調解不成功怎麼辦

協商不成,最好找雙方信任的人進行調解,如果不能調解,可以到法院起訴。

一、夫妻離婚期間另一半不同意繼續怎麼辦

如果夫或妻一方要離婚,另一半不同意的,當事人可以與另一方再次友好協商,若能夠協商一致的,可以共同辦理離婚登記。若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確認雙方感情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重婚可以在民政局辦離婚嗎

以重婚為理由到民政局離婚,民政局是不會受理的,應當到法院起訴,夫妻雙方可以到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並頒發離婚證,夫妻雙方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不能達成調解離婚協議,可以的人民法院申請,判決離婚。

三、購房發現房屋質量問題怎麼辦

協商維修通過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如果在保修期內,業主可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如果開發商不積極整改,可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準備好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儘快解決。要注意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矇蔽而一味地等待。第三方維修如果與開發商協商不成功,業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維修。維修過程中的費用都由開發商承擔保留房屋質量問題的證據,進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維修的正規發票,以便事後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費用。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説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好的途徑。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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