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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應納税所得額是指什麼

年度應納税所得額是指什麼

年度應納税所得額一般指的是所得税是按照一個納税年度計算收入總額,減除這個年度的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納税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税收入減除在該納税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税税額的計税依據。

年度應納税所得額計算舉例:A企業2011年財務會計認定的收入總額為1250萬,其中:國家財政補貼1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期間費用和成本支出及其他支出合計800萬元,A企業以前年度虧損20萬元,已經過税務機關認可。適用税率為25%。

通過以上公式可計算出:A企業2011年應納税所得額=1250-10-20-800-20=400萬元。應納税額=400*25%=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應計入應納税所得額的減去項。

《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的應納税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即:應納税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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