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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所得額是指

應納税所得額是指

應納税所得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納税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税收入減除在該納税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税税額的計税依據。納税人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應納税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係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税收負擔。

納税人的收入總額包括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利息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1、生產經營收入:是指納税人從事主營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2、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税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納税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賃收入:是指納税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税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納税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項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餘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包裝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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