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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魯登記結婚父母户口本丟了咋辦

開魯登記結婚父母户口本丟了咋辦

領結婚證時發現户口本丟了,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一個户籍證明,然後拿着該户籍證明和雙方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經過民政局的審核,確認無誤的會下發結婚證。

開魯登記結婚父母户口本丟了,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户籍證明。結婚登記需帶雙方户口本、身份證,雙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辦理。《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居民户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用於登記住户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具體職稱、職業等內容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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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時發現户口本丟了,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一個户籍證明,然後拿着該户籍證明和雙方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經過民政局的審核,確認無誤的會下發結婚證。

一、領結婚證户口本丟了怎麼辦?

户口本丟了也是可以辦理結婚證的。當事人可以拿身份證到户籍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拿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經審核通過予以發放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二、沒有户口本怎麼辦理結婚證?

領結婚證沒有户口本,雙方當事人可以拿身份證到户籍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拿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一定要在户籍證明開具後一個月之內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户籍證明開出後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開好有效的户籍證明,再拿着其他結婚需要的材料,就可以順利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沒有户口本要領取結婚證,雙方當事人需要拿着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攜帶該户籍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户籍證明有一定的時間期限,太長時間未去辦理手續,需要重新開證明。

我身份證丟了但是有户口本能領結婚證嗎[律師回覆] 【法律意見】領結婚證只帶身份證和户口本複印件是不夠的,一定要雙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婚姻登記機關查驗原件,然後收復印件存檔。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身份證丟失,沒有户口本可以補領身份證嗎[律師回覆] 您好,建議您諮詢户籍科以解決您的問題。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諮詢專業律師。張若瓊等3名律師已解答獲取解答>領結婚證户口本丟了、户主又在外地、怎麼辦?[律師回覆] 【法律意見】結婚證丟失是無法異地補辦的,公民若需要補辦結婚證是需要帶上相關資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補辦的,無法在非雙方户籍所在的異地補辦。【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房山區ask**81用户已獲取解答密雲區ask**64用户已獲取解答懷柔區ask**52用户已獲取解答延慶區ask**37用户已獲取解答門頭溝...ask**95用户已獲取解答平谷區ask**15用户已獲取解答沒户口本怎麼領結婚證結婚證的領取:結婚證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民政局領取。具體的流程為: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10w+瀏覽婚姻家庭上週我到上海出差,在上海的車費還有陪客户吃飯的錢都是可以報銷的。昨天財務部給我一張本票報銷,但是被我搞丟了,那麼根據規定銀行本票丟失會被冒領嗎?[律師回覆] 一般不會被冒領,因為需要相關的證明才能取錢。如果本票遺失或者損壞,付款方需要帶着個人證件以及本票的存根向開票銀行申請取消。銀行會在這張本票上留下特別信息,表明這張本票已經取消,任何接收這張本票的銀行都會看到這個信息。本票取消後,銀行還會有30天的核實期限,如果這30天內沒有人兑付這張本票,錢就會退回到付款方的賬户。我的身份證丟了,可是女友和我又着急領結婚證,用我們的户口本行嗎?想了解身份證丟了用户口本能領結婚證嗎。[律師回覆] 按照民政部門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交驗雙方身份證和户口本原件,沒有身份證是不予辦理的;身份證丟失應該儘快到户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補辦,也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3天辦結最快當天可取,然後憑臨時身份證和户口本辦理結婚登記。異地身份證丟失換領需要帶户口本嗎[律師回覆] 對於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户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户籍地的羣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户籍地公安機關,户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我跟老婆就要領結婚證了,但是現在户口本丟了,大家知道領結婚證户口本丟了怎麼辦嗎??[律師回覆] 結婚的必備條件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結婚屬於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代理。請問户口本丟了,可以領證麼?開個户籍證明可不可以領證[律師回覆] 【法律意見】不能,按規定必須帶户口本身份證原件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户籍證明不予辦理。【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身份證丟失,換領户口本,需要帶什麼證件嗎[律師回覆] 需要居住證、户口本。前提是異地受理試點地區。關於異地辦理身份證: 自2月開始公安部在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等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有效期滿,需要在異地補領、換領的,可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單位合法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在身份證辦理中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也沒有忽視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制度,及時保證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異地受理、掛失申報的主體只能是本人,並且必須持户口簿或居住證前往辦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後家屬未及時註銷户籍信息,騙辦居民身份證。其三,規定辦理條件,首次申領、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記錄者不得在異地掛失申報。其四,不改變個人身份信息的核驗主體,核驗義務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履行,常住地公安機關只受委託製作和發放證件,最大可能保證個人信息的正確性。如果開魯登記結婚時,父母的户口本丟失了,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1. 瞭解相關政策:首先,瞭解當地户籍管理部門對於户口本丟失的政策和程序。每個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因此需要確認具體的辦理方式。

2. 補辦户口本:聯繫當地户籍管理部門,諮詢户口本的補辦手續和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交申請表格、身份證明、相關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等)等。

3. 提供證明文件:如果無法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來證明父母的身份和關係。這些文件可能包括身份證明、結婚證、出生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等。

4. 合法途徑獲取信息:如果能夠找到一些舊的文件或記錄,例如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户口遷移證明等,這些可以作為證明父母身份的依據。

5. 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如果遇到困難或疑問,可以諮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或婚姻登記機構,尋求具體建議和指導。

總之,對於户口本丟失的情況,最好及時與當地的户籍管理部門聯繫,並根據其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儘快補辦户口本。

領結婚證户口本丟了怎麼辦

法律主觀:

户口本丟了可以找户籍證明代替。結婚登記需要帶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證。沒有户口本,可以找户籍所在派出所開户籍證明。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結婚證辦理證件户口本丟失怎麼辦

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由户主帶本人 身份證 ,到當地派出所填寫書面申請報告,並當場簽字確認即可。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五條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有關規定: 二、關於户口簿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 婚姻登記 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 集體户口 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全家户口本丟了怎麼補辦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丟失需要由户主本人攜帶家庭成員有效證件前往機關户籍科辦理補辦登記。經核實後,機關應當給予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派出所的鎮,以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一家人的户口本丟了怎麼辦

一家人的户口本丟了可以提出補辦的申請。户口本上的户主本人或者由户主授權的委託人,必須是成年人且在此户口本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掛失,再提出補辦的申請;派出所必須核實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尤其是對户主授權的委託人提供的證明最好是能夠走訪調查,證明屬實;其他的資料,需要提供户主或者委託的的身份證,還有複印件,具體多少份,派出所會有詳細的規定説明。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派出所的鎮,以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父母不給户口本怎麼辦結婚證

父母不給户口本,只能溝通後再提供户口本辦理結婚證。

辦理結婚證期間無法提供户口本問題,若屬於户口本丟失,本人可帶上身份證原件以及相關證明到户籍部門申請《户籍證明》,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而屬於父母不給户口本則只能協商處理。

結婚證辦理,現階段還是以家庭溝通處理為主,結婚主要涉及兩個家庭,從傳統民俗來看,最好獲得雙方父母支持,因此任何部門也無法硬着給辦理結婚;建議跟雙方父母溝通好,處理問題再帶上資料去辦理結婚證。

結婚證辦理可能出現的問題

1、關於身份證問題

當事人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

2、關於户口簿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3、關於身份證、户口簿查驗問題

當事人所持户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户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結婚證户口本都丟了怎麼補辦

1.辦理結婚登記,户口本丟失了怎麼辦呢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2.户口本和結婚證都丟失了該怎麼補辦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公民遺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應當及時到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

新的居民户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派出所。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補辦户口簿。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因此,補辦結婚證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3.户口本,結婚證遺失了,該如何補辦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願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4.户口簿丟了怎麼辦結婚證

問題:我是一大公司的總裁,妻子小我二十多歲。但我遇到一個小煩惱:一年前,當我倆去海口旅行時,包被盜,身份證、結婚證遺失。沒有結婚證,倆人相伴在一起總會有一些麻煩,我想重辦一個結婚證,不知該怎麼辦?

結婚證是由婚姻登記機關簽發的,證明男女雙方婚姻關係成立的法律文書。

結婚證丟失了,會給夫妻雙方外出旅行、出差,帶來很多不便。因而,最好要到原婚姻登記管理部版門去辦理相關證明手續。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7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因此,你倆可持相關材料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補發。

5.户口簿和結婚證同時丟失,如何補辦

應當先補辦户口簿,然後再補辦結婚證。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公民遺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應當及時到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 新的居民户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派出所。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6.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都丟了怎麼補辦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零八條 公民遺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應當及時到派出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

新的居民户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廢;遺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機關簽發。

第九條 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户口登記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依次補辦户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要結婚父母不給户口本怎麼辦?

要結婚父母不給户口本可以到派出所申請出具户籍證明。婚姻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干涉。當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一、要結婚父母不給户口本怎麼辦?

      到派出所開具一份户籍證明,其效力是一樣的。婚姻自由,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干涉。當事人可以到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然後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二、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中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本人户籍證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意義是什麼?

      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

      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係的需要。

      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進法制宣傳教育和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婚姻自由是《民法典》中明確的基本原則,現在一些年輕男女之間的感情不被父母看好,有的父母甚至不給户口本,用這個卡雙方正常領結婚證。如果是這樣,經過溝通無效,雙方可以到派出所説明原因,要求出具一份户籍證明,這樣其效力和户口本一樣,不影響辦理結婚登記。

户口本丟了怎麼辦理結婚證

法律主觀:

户口本丟了可以找户籍證明代替。 結婚登記 需要帶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 身份證 。 沒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會開户籍證明。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結婚登記沒有户口本怎麼辦

結婚登記沒有户口本,可以拿着身份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領結婚證的內地居民需要帶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證明;

(4)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婚姻登記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户口本丟了怎麼辦的

1、户口本丟了可以根據《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須知》的規定,户主本人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並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户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申請,並簽名捺印,被委託人應是本户的成年人員。

2、若本户中確實他人可供委託的,應在民警到該户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明,申請補辦。

3、【法律依據】

4、《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須知》規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程序如下:

5、所需證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6、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的具體手續:

7、(一)由户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區分局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8、(二)經批准後,由區分局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分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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