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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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總結如下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户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户口簿複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辦理流程總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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