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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説服力辭職理由是什麼,辭職理由怎麼寫最有説服力

1.最有説服力辭職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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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理由怎麼寫最有説服力 最有説服力辭職理由是什麼

內容來自用户:傑貓

[標籤:標題]

篇一:比較有説服力辭職信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時間勿勿,不知不覺我到公司已有1年了,在這段時間裏,雖然我的工作算不上盡善盡美,但在您的信任與支持、同事們的幫扶、自我嚴格要求下,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憑心而論,既然加入了這個團隊,我就打算好好幹下去的,但是我這段時間進行工作上的總結以及對未來的職業規劃,我權衡了在公司的利與弊,最後我做出辭職的決定,我主要的辭職理由主要如下。

1、國家勞動法明確規定,加班需付加班工資。可能有些4a廣告公司確實沒有加班補貼但他們在其他方面遠遠已經貼補了加班的費用。但我們公司的規定是,加班是沒有加班工資的,但遲到卻是要扣錢。罰的比獎的多,是否缺乏公正呢?也許您認為,只要工作有效率,員工完全可以在上班時間完成工作,但在我們公司,加班是無法避免的。所以,我認為,不能光看工作時間,能不能完成工作要讓人有自覺性,何必非要拿上下班打卡來衡量呢?

2、我比較喜歡自由的工作,沒有束縛,喜歡有施展自己能力的空間,公司不適合我。(客户太至上)很多時候我們是可以向客户説不的,提出我們自己的想法和客户友善的溝通是很有必要的,客户怎麼説我們就怎麼做,很多時候一個稿子改上幾十次,即使我們知道這樣改並不好

2.辭職理由怎麼寫最具有説服力

1、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依據,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説,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茬,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

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辭職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3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辭職説什麼理由比較有説服力

辭職的理由: 一、以家庭原因辭職的理由 1、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顧。

2、家裏孩子太小,離不開。 3、家裏準備蓋房子。

4、家裏莊稼要開始收割。 5、家裏發生了鄰里糾紛,要回去處理。

6、兄弟或姐妹要結婚,辭職回家。 二、以個人原因辭職理由 1、身體吃不消。

2、自己要回去結婚。 3、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非常想家。

6、自己太笨,學不好技術。 7、我不適應眼前的崗位。

8、我個人在這裏沒有發展。 9、我與這裏人相處不來。

10、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4.最有説服力辭職理由

合理就是有説服力。

當事人想辭職,按照程序,應該書面提交辭職申請,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但是應該真實合理,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無法繼續工作,經本人再三考慮,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特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希望您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任我的工作。 辭職人:xxx 年月日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係過於複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鬱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最有説服力辭職理由

勞動者最有説服力的辭職理由就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具體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38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 因本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很抱歉,回答者上載的附件已失效。

6.辭工有什麼理由比較有説服力

辭職的理由:

一、以家庭原因辭職的理由

1、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顧。

2、家裏孩子太小,離不開。

3、家裏準備蓋房子。

4、家裏莊稼要開始收割。

5、家裏發生了鄰里糾紛,要回去處理。

6、兄弟或姐妹要結婚,辭職回家。

二、以個人原因辭職理由

1、身體吃不消。

2、自己要回去結婚。

3、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非常想家。

6、自己太笨,學不好技術。

7、我不適應眼前的崗位。

8、我個人在這裏沒有發展。

9、我與這裏人相處不來。

10、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7.辭職找什麼理由最有説服力力

竹子的答案:真想辭職,什麼理由都可以。

寫辭職書很簡單,你會寫的。有些朋友是想寫好些。

我的看法,下決心辭職了就不要考慮那樣多。再好的辭職信都是一樣的結果。

現在的辭職是家常便飯。每個老闆都有充分的準備。

若你表現不好,領導是巴不得你主動辭職。可以減少一些費用。

如你表現很好,領導當然不喜歡你辭職。一旦決心辭職,領導明白無可挽留,很是無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隨緣。

再好的理由都是一個結果。領導都會想得開的。

他真的想留你,他會想辦法與你溝通,溝通後你還是堅持走,他會讓你走的。俗話説,和尚走了有道人,舊人離去有新人呀!你可以大大方方的以任何藉口,什麼家庭困難啦,專業不對口啦,,家人辦企業要幫忙。

人家都會聽明白,你就是鐵心想走啦。

留人留不住心。公司會讓你走的。

你可以這樣寫:xxx領導:在貴公司工作多年,得到各位領導及師傅們的幫助,本人十分感謝!因為xxxx原因,本人決定辭去現在的工作,請批准!寫上自己的名字,日期就可以。

真要辭職,辭職信是無所謂寫好寫不好的。就是個形勢,就是個手續,寫好寫不好一個樣,寫太好了人家反而就得虛偽。

不就是要走嗎?説那麼多幹什麼?説再多就是要走。因此要乾脆些。

需要溝通再聯繫。

8.用怎樣的理由跟老闆辭職最有説服力

你現在要考慮的是:你遇到的處境是不是通過換工作就能有效避免的,如果換工作也未必能解決這個問題,那麼就要慎重選擇了,現在私營企業佔大多數,老闆“一言堂”,一個人做N個人的活是非常普遍的,我個人覺得換十家單位可能也是所謂的“沒有一點自由和隱私,沒有人權”的…… 去留問題的關鍵是在於這個崗位是否更有利於你將來的發展?你必須對自己有個職業規劃,如果是有利於你發展的,那就好好在裏面幹,積累到足夠的資源,為將來作好充分的準備,如果這個公司沒什麼潛力和前途,也學不到什麼本事,那不如趁年輕,一邊工作一邊開始找一份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