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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阻止拆遷?

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阻止拆遷?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政府有權對土地進行徵收和徵用,但必須經過程序和給予適當補償。如果拆遷涉及的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居民的合法的住房要求,發展住房事業。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任何公民不受非法搜查身體的侵犯。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土地的徵用必須有公共利益為依據,經依法審批,給予適當補償。

第十九條 徵用土地應當在程序上保障公開、公正、公平,聽取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並依法向被徵收人送達徵收決定書和徵收方案。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通過行政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拆遷涉及的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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