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滾動調整是在取得企業數據後靜止不變的基礎上加上調整事項,因此要把以前調整的數據,在以後的各年度中不停的調整。
一、審計滾動調整分錄的原則:
1、調錶不調賬;
2、使用報表項目,不能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因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屬於會計科目。
二、調整方法:將被審計單位錯誤的分錄與正確的分錄對比,形成調整分錄:
1、錯誤分錄中有的項目,正確分錄不應有;
2、錯誤分錄中沒有的項目,正確分錄中應有;
3、錯誤分錄和正確分錄均有的項目,説明金額存在錯誤;
4、錯誤分錄和正確分錄均有的項目,説明金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