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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數規定

病假天數規定

病假的天數根據員工的患病時間、醫療期來確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個月。如果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如果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的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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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病假一般是多少天

法律主觀:

法律規定病假一般最長不超過三十個月,如果勞動者的醫療期有二十四個月的,則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如果醫療期有三個月的,則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等。

法律客觀: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勞動法病假天數規定

勞動法病假的天數規定如下:

若勞動者有三個月的醫療期,則累計病休時間為六個月;若勞動者有六個月的醫療期,則累計病休時間為十二個月;若勞動者有九個月的醫療期,則累計病休時間為十五個月等。

1、單位的職工因為生病或者意外受傷的,需要暫停工作到醫院接受治療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職工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綜合判定職工的病假,一般是基於三個月到兩年的病假。

2、職工在享受病假期間可以正常收工資的。

3、病假天數最長可以申請2年,即24個月。根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醫療期最長期限為24個月。

4、如果超過24個月仍需申請病假的職工,企業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要向該職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以及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綜上所述,請病假的規定主要在相關規定中,即職工有三個月醫療期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來算;有六個月醫療期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來算等。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規定多少天

法律主觀:

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律規定,職工醫療期最長為24個月,超過24個月仍需請病假的,企業可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後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病假天數最長為24個月。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也就是説醫療期最長可以達到24個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職工病假時間超過規定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合同的,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客觀:

根據《勞動部關於發佈<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勞動法中對病假天數要求的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中規定職員的病假天數每月不得超過一週,單位聘用職員的目的是希望其能上班給公司帶來利益,若是其請假的天數過長,無疑會導致很多工作並不能完成,對於請假天數比較多的職員,單位是可以扣除其薪資的,並且也可以辭退該職員。

一、勞動法中對病假天數要求的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中規定職員的病假天數每月不得超過一週,勞動法對於病假天數有詳細規定:

      1. 工齡10年以下,在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時間為3個月,在單位工作5年以上的,病假時間6個月;

      2. 工齡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時間為6個月;在單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的,病假時間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病假時間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病假時間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病假時間為24個月。

二、職工病假工資怎麼計算

      1、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2、對於事假工資,企業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職工請事假(含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照發工資的制度。企業根據職工的不同性質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企業中的行政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請事假每個季度在兩個工作日以內的,照發工資,超過兩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工資。

      職工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和路程期間內,照發本人的標準工資。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期。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職工可以享受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為5至15天。

      職員在入職之後,若是遇到生病,或者是需要開家長會等的情形時,是可以向單位提出請假的請求的,但若是職員請假的天數過長,無疑會導致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故此我國勞動合同法也對可以請假的天數做出了明確的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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