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公路旁建房要什麼手續

1、户主申請,村、社簽字。

公路旁建房要什麼手續

2、本户的户口簿複印件及户主身份證複印件。

3、規劃內要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外要辦理《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

4、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5、建房户他處無宅基地的説明書,村主任、駐村幹部簽字。

6、分家無房產的應附分家協議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須要路政部門的明確意見。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門的明確意見。

9、地災踏勘現場意見。

10、新開宅的農户,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付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買賣過户必須只有一宅,且搬遷到外地,由社、村鎮出具簽字才能過户。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其建築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於20米,省道不少於15米,縣道不少於10米,鄉道不少於5米。

TAG標籤:建房 公路 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