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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温補貼怎麼領

導語:在現代的勞動體系中,有很多職業是需要在室外的,這些勞動者是可以享受高温補貼的。那麼,廣東高温補貼怎麼領?廣東高温補貼怎麼發放?一起來看看

廣東高温補貼怎麼領

廣東高温補貼怎麼領

用人單位會定期發放高温補貼,勞動者自動領取就行。根據《廣東省高温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17號)有關規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廣東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高温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怎麼發放

高温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温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温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温津貼較低。

什麼樣的天氣算高温天氣?

根據2012年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温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而且,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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