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合同公司單方面解除賠償問題
無固定合同,公司單方面違法解除的,要支付勞動者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若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主體提出解除,並協商一致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一、公司勸退員工的怎麼賠償
公司勸退員工,若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之後解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若是屬於違法辭退的,應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產假期被裁員賠償標準是什麼
產假期被裁員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產假期用人單位除過失性辭退外,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
三、患病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看解除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例如員工在醫療期間內,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