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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後能否要回定金

按照合同約定,定金是可不退的。因為定金具有懲罰性質,是對違約者的一種懲罰。法律是公平的,只要與對方簽訂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去履行,如果是買方導致退房,那麼就是買房違約在先,就要懲罰買方,定金不能退回。因此,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買房者違約在先(如按合同的約定不交納房款、不辦理手續等),賣房者手中的定金可不退還。

同樣,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因為賣方的原因導致退房,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一、怎麼要回購房定金

在很多種情況下,購房者支付的定金完全是可以退還的,但購房者往往不知道怎樣從發展商手裏拿回自己的定金。然而,聘請律師起訴開發商不僅在沒有拿回定金的情況下還需預支幾千元的風險費用,而且訴訟的週期一般也較長。所以購房者常常感歎,知道定金可以退,卻拿不回來。

有專家指出,請律師來要回定金是最保險的方法,但很多購房者基於需預支幾千元風險費用的考慮不願意去找律師,定金就幾萬元,費用就去掉幾千元,也難怪購房者不願意打官司了。在知道定金可以退還的情況下,也要講究拿回定金的技巧,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付出。購房者可先自己拿着證據跟開發商要,不行的話再請律師發書面的律師函向開發商索要,有很多購房者都是通過發律師函的途徑要回來的,根本就不需要請律師打官司,這樣既達到了目的,又節約了成本。

購房者不應盲目的追索定金,而應區分不同的情形,判斷自己是否有權要求開發商退回定金。

首先,如果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還全部定金及其利息

其次,如果開發商有銷售許可證,關鍵看購房者與開發商所籤的認購書對定金退還有無特殊約定;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再者,如是出於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與開發商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而開發商又不存在任何違約情況的,購房者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還的,但如果是因合同條款未能達成一致則開發商應退還定金。

商品房退房後能否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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