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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收到商業承兑匯票的會計分錄

關於收到商業承兑匯票的會計分錄是:

關於收到商業承兑匯票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票據,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税費槓應交增值税。

商業承兑匯票屬於應收票據,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兑,則具有以下特點:

商業承兑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商業承兑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商業承兑匯票可以背書轉讓;商業承兑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兑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適用於同城或異地結算。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兑、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按承兑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兑匯票和銀行承兑匯票,按其是否附息分為附息商業匯票和不附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既可以依法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