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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打官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解答:打官司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提交材料之前先確定案件的管轄權,避免材料提交之後法院因管轄權問題不予受理,具體參考民事訴訟法第18至39條。2、交材料之前一定要注意其他的前置程序,避免因程序問題影響訴訟進度。3、從正式立案到開庭期再到下判決書,期間有無數變數,一定要有充足的心理準備。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打官司注意事項有哪些

摘要:打官司在現在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情況,但如果是糾紛落到了自己的頭上,你就要提前瞭解官司的更多知識。那麼,打官司有哪些注意事項?請律師打官司、自己打官司又有哪些問題要考慮?下面,一起來看看吧!打官司前考慮的問題(1)普遍的情況下,打官司是解決爭端的最後方式。一旦決定打官司,你需要做好百分之百的準備,從心裏敬畏訴訟,並做好無論什麼訴訟結果都能承擔的準備。

(2)訴訟成本昂貴。打官司是為了維護合法利益,但維護利益需要支出經濟成本、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

(3)正確看待律師費。如你選擇委託律師提供訴訟服務,你需要支付的經濟成本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用等,在打官司之前,必須核算將要支出的經濟數額,如果符合規定的法律援助條件,或將節省律師費及部分訴訟費的支出。

(4)打官司時間長。打官司存在較長的審理過程,既有第一審、也有第二審,還可能發生再審。如果官司的事實簡單、是非曲直清楚、訴訟策略得當,那你的官司可以“速戰速決”;如官司的事實複雜、法律適用困難、訴訟各方的爭議嚴重對立,那你必須做好進行“持久戰”的心裏準備,花費較長的時間來應對。所以,你要做好充分的時間應對準備。

(5)當事人特別是提起官司的一方當事人,都認為自己是最有理的。但在不認同、不支持或不全部支持訴訟請求的情況下,你會產生強烈的挫敗感,往往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

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嚴格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出發,邀請專業法律人士,客觀、中立的對你的官司進行分析和評判,冷靜和理性的思考。打官司是一項對抗激烈的技術活、智力活,訴訟雙方都會集中全部精力、想盡訴訟辦法來相互抗衡,此過程將對你的精力產生較大的影響,你需要做好充分的心裏準備。

(6)律師不保證勝訴。所有的律師都期望自己代理的官司能夠勝訴,但現實是複雜的。一個官司的勝敗,關乎多方面的因素:證據上的、法律適用上的、律師訴訟技能上的、法官審判水平上的、官司的影響性和敏感性上的、法律之外的其他社會原因上的。同時,內部的審理程序,分別可以由承辦法官、合議庭、院領導、審委會、甚至上級來層層把關,集體討論決定,這些情況是你或律師都無法實際掌控的。

(7)打官司是訴訟雙方的利益博弈,在當前“熟人社會”的基本社會結構下,似乎社會規則起主導作用。

但我的訴訟經驗卻是:法律和事實才是決定官司最終勝敗的根本,這一規則持久不變。通常當事人感覺我給法官送禮了,法官一定會為我説話,可最後的結果事與願違,法官最終寫到判決書上的依然是法律和事實,法官不會為了你的一點利益而把黑的説成白的。

(8)當前的民事審判大環境重調解,不輕易判決。所以,堅持原則性、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對你有益無害。

請調解是建立在是非曲直已經清楚的前提下,一方做出讓步、一方實際認輸,不要簡單認為調解是和稀泥。

請律師打官司注意事項確認律師資質,律師是否執有律師資格證;瞭解律師的執業年限和執業期間辦理的案件,通過律師以往的業績可以客觀瞭解律師的水平;當面諮詢瞭解律師的法律思路和對案件的把握,有些執業年限短的律師,並不代表沒有能力,所以也是需要面詢瞭解的;在委託律師時對合同約定一定了解清楚。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具體的注意事項:

(1)律師是專業分工的。業務成熟的律師一般都有自己擅長的專業,一個律師可能是某一個、二個或者三個法律領域的“專才”(一般不會超過三個領域),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通才”。

(2)律師比較。律師水平有高低,多選擇幾個律師作比較,才能聘請到滿意的律師。

(3)律師費是可以協商的,但不是越低越好。律師事務所是根據案件的標的金額和地方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計收律師服務費的,同時考慮案件的其他具體情況(包括案件的法律關係複雜性、取證工作難度、律師工作時間長短等相關因素)來確定。

(4)訴訟是有風險的。有豐富訴訟經驗和負責任的律師都會告訴當事人“任何訴訟都是存在風險的,我們不能承諾一定勝訴。”沒有看到生效的判決之前,任何“包打贏”的承諾都是違法的也是不誠信的表現。

自己打官司注意事項(1)自己的訴訟請求可否有法律依據,可否符合法律限定。

(2)證據可否充足,怎樣通過訴訟來完善自己的主張。打官司最重要的是準備證據。法律上的事實,是由證據組成的,而不一定是真正的事實!真正的事實是什麼,除了當事人以外,沒人知道。認定的事實,是證據組成的事實,所以,要説服法官,請用證據説話!

(3)另一方可能會怎樣抗辯,自己應該怎樣應對。

(4)庭審筆錄核對後再簽字。審理時員會記錄審理過程。審理結束後,會要求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很多人覺得法庭記得不會有錯,連看都不看就簽字。這是不對的!一定要核對,要看員記錄的自己在法庭上説的話是否準確。記得不太全、或個別內容措辭上的調整,如果不影響意思,不必要求調整。但如果筆錄內容與你本意不符,一定要提出來要求更正!

打官司原告注意事項(1)您應當確定您所涉及的糾紛是否是屬於的受理範圍,不要以為任何爭議都會受理。

(2)您應當確定被告是誰。不要以為這是個可笑的問題,相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沒有準確地確定被告,很可能會不受理您的訴訟;即使受理了案件,也會因此駁回起訴。另一方面,處理一項糾紛可能有多種訴訟方式,也可能有多個被告可供選擇,如何正確地選擇被告往往涉及到具體案情以及訴訟策略的制定,這是一個訴訟技巧。如果您在這一方面無法判斷,最好的辦法是請教律師。

(3)您應當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依據,而認定事實的主要依據就是證據。在一般的訴訟中,原則上是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所以作為原告,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在沒有收集到基本的證據時提起訴訟往往是不明智的。

(4)選擇對此案有管轄權的提起訴訟。根據訴訟法,受理案件還涉及到管轄權的問題,包括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等。原則上,如果選擇了沒有管轄權的提起了訴訟,會告知您向有管轄權的去提起訴訟。但為了減少您在訴訟中所花費的不必要的精力,最好不要選擇錯誤。

打官司被告注意(1)接到送達給您的訴狀後,您就是被告了,這時應當立即對訴狀所及的糾紛內容進行調查,如到查閲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

(2)慎重地確定應訴策略。輕視的態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應訴更是等同於任人宰割,的缺席判決往往對被告不利。

(3)儘早查閲有關法律資料,熟悉訴訟程序,否則在不經意中喪失自己的權利,就吃大虧了。

(4)不要就糾紛隨意發表意見(尤其是書面意見),因為那可能給您帶來敗訴或不利的風險。一個好的辦法就是請教您的律師。

打官司有哪些風險(1)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風險有兩個:一是不予受理,即告也白告;二是受理後駁回起訴,等於敗訴。

(2)起訴不符合管轄規定。起訴不符合管轄規定的風險是:向甲起訴,但甲沒有管轄權,案件最後由其他審理。

(3)訴訟請求不當。該風險書提示:“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應明確、具體、完整,對未提出的訴訟請求人民不會審理”。訴訟請求不適當的風險是:不審理;不支持;白交訴訟費。

(4)逾期改變訴訟請求。當事人逾期改變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風險是:不予審理。

(5)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請求人民保護民事權利的時間一般為二年(特殊的一年)。超過訴訟時效的風險是:其訴訟請求不會得到人民的支持,即告也白告。

(6)授權不明。委託訴訟代理訴訟事務,如果授權委權書對授權事項不明確的,其風險是:訴訟代理人就特定事項(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等)發表的意見,沒有法律效力,即沒有法律意義,亦即説也白説。

(7)不按時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不按時交納訴訟費用的風險是:將按自動撤回起訴、上訴處理,即白告了;在提出反訴的情況下,將不會審理。

(8)申請財產保全不符合規定。申請財產保全的風險是:(1)不採取保全措施;(2)申請被駁回;(3)賠償損失。

(9)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證據,打官司不提供相應證據的風險是:面臨不利的裁判後果,即不支持其提出的主張和要求。

(10)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當事人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的風險是:可能視其放棄了舉證的權利,即不舉證。

(11)不提供原始證據。當事人不提供原始證據,風險是:證據的證明力受到影響;證據不被採信。

(12)證人不出庭作證。證人不出庭作證的風險是:該證人的證言的證據效力受到影響;該證人的證言不被採信。

(13)不按規定申請審計、評估、鑑定。當事人不按規定申請審計、評估、鑑定的風險是:產生不利於自己的裁判後果。

(14)原告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原告起訴後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風險是:起訴將被按自動撤訴處理,即等於沒有起訴;如果被告反訴的,將在反訴中作為被告缺席審判。

(15)被告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不按時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風險是:將缺席判決。

(16)不準確提供送達地址。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中,當事人不準確提供送達地址的風險是:送出的訴訟文書被退回,但在法律上被視為已經送達。

(17)逾期申請強制執行等。當事人超過規定期限申請人民強制執行的風險是:不受理其申請,即官司白打了。

不同官司注意事項房產糾紛打官司房產糾紛打官司的程序:

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説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舉證:立案後,人民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開庭:立案後,人民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產糾紛官司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提出有效證據。

其次,如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最後,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交通事故打官司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起訴:確認被告是誰_寫民事訴訟狀_向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開庭:準時到庭_開庭審理

判決:在法官最後判決之前,可以申請撤訴。如果當事人認為案件可能對自己不利,可以向申請撤訴,提交民事訴訟撤訴申請書。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時間: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

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為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

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説,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追討債務打官司依法成立的債權才受法律保護。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謹記討債訴訟時效。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

訴訟時效怎麼算。有約定還款日的,以還款日的次日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沒有約定還款日的,以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之日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

討債證據,哪些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借款協議或借據;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付款付息憑證等。

借錢利息要合理。雙方沒有約定借貸期限內的利息,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雙方對利息約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間借貸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間、自然人和法人之間,人民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雙方約定了借貸期限內的利息,沒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會支持;超過年利率24%但沒超過36%的這部分利息,屬於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還,不會支持,如果借款人沒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也不會支持;超過年利率36%的,不會支持。

離婚打官司訴訟離婚準備證據:證明原被告符合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夫妻關係確已破裂的證據;證明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證明婚外情、重婚的證據。

離婚損害賠償標準: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時,受害方可以就精神上的損失要求另一方給予的精神損害賠償。

消費者維權打官司有什麼要注意的

法律分析:1、保存消費證據。消費者在進行消費活動中,一定注意向銷售方索取購物憑證或服務收據。如果所購買的商品產生故障或突發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必要時請有關部門勘察證明。

2、明白消費權利。消費者主要享有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監督舉報權。

3、注意訴訟時效。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應及時地向提出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四十七條 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提起訴訟。

起訴注意事項及要求

當事人訴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訴訟材料文字要求:

1、起訴狀、答辯狀、反訴狀等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職務和家庭住址或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當事人為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單位電話、傳真號碼、住所地及郵政編碼,同時應寫明(法定、指定)委託代理人的姓名、年齡、單位(律師事務所)職務、通訊地住址、電話(包括手機、傳呼)、郵政編碼等基本事項。

2、訴訟中提交證據及提交其他訴訟材料,須用正規的A4紙,不得適用傳真用紙。

3、文件材料須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禁止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複寫紙書寫。

4、書寫或複製應在文件材料左側留邊2.8釐米左右,作為裝訂線。

5、提交的上述材料為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另加三份。

二、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下:

1、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為保證庭審順利進行,凡屬一般代理的當事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屬特別授權的當事人本人可不出庭,由代理人代為訴訟。

2、當事人有權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

3、當事人的代理人(憑律師證)在庭前可以查閲本案有關證據,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閲和複製有關材料的辦法依法律規定。

4、審判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係;

(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係;

(5)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二)按照人民管理規定,案件主審合議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迴避,但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實其請求成立:

(1)未經批准私下會見本案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

(2)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該案件的;

(3)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贈送的財物、或其他利益,或者要求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報銷費用的;

(4)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各項活動的;

(5)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託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或者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在購買商品、裝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給予的好處的;

(6)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辯護人為本院原審判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離職不滿兩年的,當事人認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可提出異議,請求合議庭對其代理資格予以審查,通知其迴避。但在刑事案件中作為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代理訴訟或者進行辯護的除外。

審判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擔任其所在審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認為審判人員有違反迴避規定應當迴避而不予迴避的,有權向紀檢、監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四)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雙方可以自行和解後申請撤訴。

對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有損害委託人合法權益的,委託人(當事人)有權解除雙方委託關係。

三、對於委託代理人的要求:

你方確定委託代理人後,應立即填寫授權委託書提交我院,律師應經律師事務所委託,並提交委託代理書。授權委託書應明確委託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特別授權應寫明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等具體授權範圍。

委託代理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基本代理職責:

1、嚴格遵守傳喚時間,按時來院履行訴訟代理職責。

2、自覺維護訴訟秩序,服從審判人員指揮,遵守法庭紀律。

3、對本案事實有較完整的瞭解,並能如實闡述和提供相關證據。

4、對本案事實及訴訟請求能充分闡述你方觀點。

5、當事人和解或法庭調解時,訴訟代理人應充分聽取委託人的意見,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和解與調解,不得利用脅迫手段或未徵求委託人意見及調解方案情況下,自行與另一方調解,且不得損害委託人的利益自行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

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如不能完全履行上述義務,或蠱動當事人挑詞架訴,且有延誤本案審理的,合議庭將予以警告,如違反法庭紀律,有意吵鬧法庭,不服審判長或法官指揮,使庭審無法正常進行的,審判長或合議庭成員有權責令其退出法庭,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你方負責。

四、須明確的其他事宜:

1、庭審前,法庭只處理程序問題,一般不對實體問題進行質詢。

2、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須經庭審質證認證,並被法庭採納後,方能作為定案依據。未經庭審質證,或未被合議庭採納的證據不作為定案依據。

3、你方應按法庭傳票確定的傳喚時間提前十五分鐘到天津市第二中級(河西區新圍堤道6號)指定等候區域等候,接受審判人員進行的訴訟參與人身份核對後準時到庭參加庭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庭,應在開庭二日前向法庭申請延期開庭,並説明情況,能否准許,由合議庭決定。未經准許或超過規定開庭時間20分鐘後到庭,法庭將依法缺席審理或按撤訴處理,如合議庭認為必須到庭參加訴訟的,將對你方進行訓誡,並具結悔過。

4、辯護人或代理人未準時到庭,法庭有權對其提出批評,執行法庭庭審紀律。

打官司要注意什麼?

打官司需要證據,常見的證據分為人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一般必須提交原件,一定要注意不要超過舉證期限才舉證,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去獵律網諮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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