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證據種類中的物證是什麼 知經驗 綜合知識 1.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物證是指以其外部特徵、存在場所和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的實物和痕跡。【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TAG標籤:刑事 證據 物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