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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吧上班培訓期公司有工資嗎

網吧上班培訓期公司有工資嗎

網吧上班培訓期公司有工資。從單位用工的當天起,雙方就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者按單位的要求參加培訓,並正常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需要按約定向其足額支付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培訓是給有經驗或無經驗的受訓者傳授其完成某種行為必需的思維認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基於認知心理學理論可知,職場正確認知(內部心理過程的輸出)的傳遞效果才是決定培訓效果好壞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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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吧上班試用期七天?沒有工資的?合理嗎?

沒有工資不合理。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工資應當不低於正常用工時最低工資檔的80%。如果用人單位規定試用期內沒有工資,屬於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培訓期間有沒有工資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培訓期內是有工資的。培訓期短的只有一兩天,不會區別對待。若培訓期較長,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入職培訓期間為試用期,則工資不得低於本人正式工資的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公司培訓期間有沒有工資

通常情況下,公司培訓期間是有工資的,一般是將培訓期算入試用期,按試用期工資計算。在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培訓期間有沒有工資。倒是規定了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法有規定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培訓期間有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勞動事實,就説明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該給付工資。如果不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培訓期間也是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勞動者參加用人單位的培訓,視同在為單位提供勞動,正常工作。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培訓期內的工資。

法律分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只要工作,即使一天用工單位也必須給應付的工資。只要和企業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企業就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管是不是試用期,不管企業的性質。勞動者從入職第一天起就有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依法付出勞動了,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工資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勞動者只要上班用人單位就要按上班時間發放工資。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別人代領或用人單位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公司培訓期間有沒有工資

培訓期間一般是有工資發的。從單位用工的當天起,雙方就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者按單位的要求參加培訓、正常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需要按約定向其足額支付工資。

相關問題:

一、勞動合同沒簽合同辭職有個人責任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在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而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在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在廠裏上班不做了可以扣工資嗎?

不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非法剋扣工資或者拖延支付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勞動者已提供勞動部分對應報酬不應被剝奪。

企業要及時瞭解、確認員工離職的真實原因。單位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應積極履行通知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序,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爭議和風險。如果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的,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員工賠償損失。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支付了培訓費用,而員工未到服務期離開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培訓費。如果員工未與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就到其他公司上班,造成原公司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三、人才引進離職會賠違約金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

一、如果你在試用期期間,沒有履行正常的辭職手續,並且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進行一定賠償的。

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入職培訓有工資嗎

一、入職培訓有工資嗎

1、員工在入職培訓期間有工資。培訓期間員工和公司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雙方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培訓的目的為了達到從事公司崗位工作的要求,能夠更好地適應公司的經營活動,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公司應當支付工資。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二、試用期隨時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1、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培訓期間有工資。

根據《企業職工培訓規定》:

第十二條 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脱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發放基本工資、 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按照以下國家規定提取、使用職工培訓經費:

(一)職工培訓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取,企業自有資金可有適當部分用於職工培訓;

(二)職工培訓經費應根據企業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於職工技能培訓;

(三)企業用於引進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技術培訓費用可以在項目中列支;

(四)工會用於職工業餘教育的經費由各級工會掌握使用;

(五)企業職工培訓經費應合理使用,當年結餘的可結轉到下一年使用。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職工培訓規定

勞動法規定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對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最低的, 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同時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所謂工資概念是包括各種補貼的,但對於最低工資的計算不包括補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4條: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入職培訓有工資嗎

法律分析:有工資。員工已經入職,和用人單位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首先,確立勞動關係成立須符合三個條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也就是説,勞動者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而不是諸如童工、在校學生或已退休人員等人員。而用人單位也應當是法律意義上的單位,須經過註冊批准設立的合法組織。這些主體資格的認定在立案受理時就已經過一定審查。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該條規定明確了勞動關係標準在管理上的隸屬屬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在工作期間是管理被管理的角色特徵,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其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之日起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根據上面的法律條文結合本案分析,員工雖然在培訓期間尚未為單位提供正式意義上的勞動,但是從公司對員工進行崗前入職培訓的目的來看,顯然是為了達到從事公司崗位工作的要求,能夠更好地適應公司的經營活動,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所以從總體來看,這些培訓構成了公司經營活動的一部分。其次,在培訓期間,員工與公司是管理與被管理關係,員工須接受公司的指揮接受培訓,雙方屬於從屬關係。綜上所述,員工與公司構成勞動關係,員工在入職培訓期應獲得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初到公司上班培訓期間有工資嗎?知道的麻煩回答我一下,謝謝、、、

、我國《勞動法》第6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因此,對職工進行技術業務培訓,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部《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職工應按照國家規定和企業安排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有義務向本企業其他職工傳授所學的知識和技能。”因此,接受用人單位安排的職業培訓,即是勞動者的權利,也是勞動者的義務。故你不能拒絕廠方關於職業培訓的安排。  二、關於培訓期間的工資計算問題,因為你是接受單位的安排而參加職業培訓,培訓期間視同為正常工作。因此,單位仍應當全額支付你的工資。同時,參照《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12條規定“企業對經批准參加脱產培訓半年以內的職工,應當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及相關福利待遇(雙方另有約定的可除外)”。追問謝咯

追答( ⊙ o ⊙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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