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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質押的區別和聯繫

抵押和質押的區別和聯繫
抵押和質押都是擔保的方式之一,兩者有共同的作用,是為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但是兩者又有許多區別。一、抵押與質押之間的區別:定義不同:抵押的財產稱之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之為抵押人,債權人稱之為抵押權人;質押的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生效條件不同:抵押擔保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擔保的方式不同:抵押物必須是可以轉讓的抵押人所有的財產,凡是法律規定禁止流通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為抵押物;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佔有,而是登記。二、抵押和質押之間的聯繫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一。2、抵押、質押都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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