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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和麪積如何確定

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和麪積如何確定

被拆遷房屋性質和麪積的認定是對被拆遷房屋進行估價的一個前置程序,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從其協商結果。

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鑑定機構申請鑑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鑑定機構的,可以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委託拆遷估價的,拆遷當事人應當明確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包括用途)和麪積。對房屋性質、面積認定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結果進行評估。

(2)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規定的房屋面積鑑定機構申請鑑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鑑定機構的,可以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3)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麪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拆遷裝修賠償》第二十六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和該房屋所在區域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

拆遷住宅房屋,被拆遷人的原房屋(含其在本市的其他住房,下同)的建築面積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拆遷人應根據其差額面積,按所在區域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

結算對受補償的被拆遷人補貼住房改善費,差額面積不足六平方米的按六平方米補貼住房改善費。原房屋建築面積在四十五平方米以上的,按六平方米補貼住房改善費。

拆遷私有住宅房屋,根據被拆遷所有人申請,拆遷人可以按被拆遷住宅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與被拆遷所有人結算拆遷補償金。按市場評估價結算拆遷補償金的房屋不再補貼住房改善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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