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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錄取照顧審核表是學校給發嗎

高中錄取照顧審核表是學校給發嗎

高中錄取照顧審核表是學校給發,一般由招生辦或相關負責人員發放給需要申請照顧的考生,市(地)招考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對考生的照顧錄取資格進行復審,對複審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上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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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

雲南中考加分2023年如下:

日前,昆明市招生考試院發佈《昆明市2023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加分照顧審核辦理流程及要求》,2023昆明中考15類考生可加分:

5月19日-23日,符合加分照顧條件的考生到學校領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加分照顧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持相關證明材料及《審核表》到相應的審核部門辦理加分照顧審核手續。

5月20日-6月4日,審核部門對加分照顧考生進行加分照顧資格審核。6月5日前,審核部門將彙總後的符合加分照顧的考生名單、加分項目和《審核表》提供給相關招復核。

6月6日-19日,縣(市)區招根據審核部門提供的彙總名單及審核意見進行復核,將符合加分照顧的考生信息錄入昆明市學考網 ,並組織學校對加分照顧考生信息及時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加分照顧項目。

6月20日-23日,市招考院根據縣(市)區招復核上報的考生名單及加分項目辦理加分照顧手續,並將辦理結果返回各縣(市)區招和學校。

雲南2023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加分照顧要求

1、烈士子女(照顧12分)

2、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人民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10分)

3、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人民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6分)

4、戰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現役軍人子女、表彰的一級或二級英模子女(照顧12分)

5、榮立個人一等功現役軍人子女、在職人民子女、在職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6分)

6、榮立個人二等功現役軍人子女、在職人民子女、在職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3分)

7、駐艱苦邊遠四類以上地區(含四類)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職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12分)

8、駐艱苦邊遠三類地區或二類及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職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9分)

9、駐艱苦邊遠二類地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職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6分)

10、獲省或國家部委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子女(照顧12分)

11、獲州(市)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子女(照顧9分)

12、獲縣(市)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子女(照顧6分)

13、户籍在民族自治縣、民族鄉並在當地初中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6分)

14、雲南省內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照顧6分)

15、歸僑學生、歸僑(華僑)子女、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科技獎的僑眷子女、台灣籍考生 (照顧6分)

符合以上加分照顧條件的考生,在學校領取《昆明市普高中學校招生加分照顧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到相應的審核部門辦理加分照顧審核手續,錄取時按相應的加分分值計入升學成績。若考生同時符合幾項加分照顧條件的,可選擇分值的一項實行加分照顧,其照顧分數不得累加。

2022年黑龍江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通知

    在這個疫情隨時會發生的時候對各位學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大家都紛紛上起了網課,對學習還是會有影響的,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也是提升學習成績的關鍵,大家在一起認真的讀書,不管是效率還是氛圍都是最好的,但這也不能影響我們讀書的動力,知識改變命運,祝各位榜上有名。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黑龍江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的通知“歡迎閲讀。

   2022年黑龍江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的通知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3日開始,至11月19日截止。

   二、認定範圍及標準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申報。各類照顧錄取的條件按以下範圍、標準認定。

   (一)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其 文化 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退出部隊現役證》原件和當地民政部門核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證書”。三者一致的予以認定。

   (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及消防救援人員 ,在其 文化 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退役軍人考生須提交《退出部隊現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勛)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消防救援人員考生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黑龍江省消防救援總隊(以下簡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 文化 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證明書》或《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二者一致,可確認考生為烈士子女。

   1.有 效烈士證明書為: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一印製、統一編號,並加蓋有市(地)級民政部門公章的“烈士證明書”。

   2.因 見義勇為犧牲被評定為烈士人員的子女: 需出具縣級(含)以上頒發的《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

  如因烈士犧牲註銷户口後,重新換髮了户口,現户口中無烈士姓名的,可由當地門和烈士原所在單位同時出具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 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 ,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 或 消防救援人員 的子女。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機關頒發的《立功受獎證書》及與證書相符的軍功章和立功受獎登記表(複印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2.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 或消防救援人員 子女。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軍級以上單位衞生部門2005年7月1日以後頒發的新式《殘疾軍人證》原件和《評殘審批表》複印件。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因公犧牲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團級至大軍區級不等。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機關頒發的《因公犧牲證書》原件。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自治區,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的證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 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 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或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考生。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需出具由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和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安置證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認定。消防救援人員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2.英模、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子女。

  殘疾人民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省民政部門統一頒發的《傷殘人民證》(新版)或縣(含)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人民傷殘撫卹證》(舊版),舊版《傷殘人民證》等級套改新版辦法為:特等套改一級、一等套改。

  英模和因公犧牲人民的認定,以機關頒發的《英模證明書》和《人民因公犧牲證明書》為準。

  3.經共青團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青年志願者。

   (六)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在其 文化 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在國內的子女稱為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指祖籍台灣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七)鄂倫春、赫哲、鄂温克、柯爾克孜、 達斡爾 、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報考黑龍江省屬院校在 其文化統考 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全國院 校 在 其文化統考 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使用朝鮮、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否則不予認定。

   (九) 户籍 在 自治縣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 、 民族區、民族鄉 ( 鎮 ) 且學籍在户籍所在縣的高級中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當地連續 3 年以上户籍和當地高中連續 3 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報考全國院校在 其文化統考 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三、申報程序

   (一)第一 項 至第五 項照顧錄取 申報程序

  申請享受照顧錄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報,縣(市、區)招生(以下簡稱招)受理申報和初審(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除外)。應屆高中畢業生將申報照顧錄取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及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提交所在學校。由學校集中報縣(市、區)招初審;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社會考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直接到縣(市、區)招申報並簽訂《誠信承諾書》。初審合格後,縣(市、區)招認真填寫《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附件1)及彙總填寫《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彙總名單》(附件2),將審查表、彙總表和照顧錄取信息數據庫上報市(地)招。市(地)招會同有關部門對考生的照顧錄取資格進行復審,對複審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上簽名蓋章。

  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申請享受照顧錄取的考生,由省消防總隊負責審核,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消防總隊於2022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二)第六 項照顧錄取 申報程序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申請享受照顧錄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縣(市、區)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縣(市、區)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負責複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僑辦於2022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2.台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錄取。由考生持由省台辦出具的並加蓋有“黑龍江省台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台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報名確認所在地招進行申報。

   (三)第七 項 至第 九項照顧錄取 申報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報。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組織申報,由考生本人填寫《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見附件3),並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考生所在中學收齊相關材料,交縣(市、區)招;往屆生和社會考生由縣(市、區)招負責受理,申請享受照顧錄取的考生攜帶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並填寫《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交縣(市、區)招;縣(市、區)招會同當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享受第九項中考生相關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將考生學籍合格名單以及第七項、第八項考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彙總後報當地民宗委;縣(市、區)民宗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民宗委負責複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民宗委於2022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四、公示

  市(地)招將申報第一項至第六項照顧錄取複審合格的考生名單下發縣(市、區)招。合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在校內公告欄和考生所在班級公示;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社會考生由所在縣(市、區)招在辦公地點公告欄或其他媒體向社會公示;市(地)招利用當地網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關信息保留至當年高考錄取結束。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錄取類別。

  申報第六項照顧錄取中的三僑考生和第七項至第九項照顧錄取考生名單由各級僑辦和各級民宗委部門進行公示。

  申報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單按消防總隊相關要求進行公示。

  省招考院將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 www.lzk.hl.cn )網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顧錄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五、數據上報及建立檔案

  縣(市、區)招將符合照顧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管理信息系統(:7003)“高考報名管理”中的“照顧錄取申請”功能進行上報,各市(地)招審核無誤後於2022年4月20日前上報省招考院。

  縣(市、區)招將符合照顧錄取考生的相關證書複印件、證明信原件和《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原件裝入考生檔案袋。縣(市、區)民宗委將複審合格考生的《2022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交報名確認地招建檔。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申報照顧錄取合格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交報名確認地招建檔。

   六、 有關 要求

   (一)加強 組織 領導,落實崗位責任 。 各級招和相關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明確主體責任、工作流程。要嚴格實行兩人以上審核制度,具體落實各環節責任人,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確保照顧錄取的審查與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實施。

   (二)嚴肅 工作 紀律,確保公平、公正 。 各級招要與當地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加大打假力度,堅決取締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對製作或塗改的假偽證書、證明、户口等人員交有關部門核實查處。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照顧錄取資格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 加大 宣傳 力度 ,防止漏報 、 錯報。 各級招和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媒體等進行宣傳,及時將照顧錄取的申報時間以及申報條件、範圍和標準向社會和考生所在學校進行宣傳,防止考生漏報、錯報。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審核表申請理由應該填寫什麼?

關於做好201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性加分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招生辦、各初中學校: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南京市201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性加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照顧

烈士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犧牲軍人和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可加20分;

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或戰時個人三等功以上現役軍人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子女,可加10分;

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考生同時滿足幾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合並加分。

二、出具證明部門

1.烈士子女、享受相關加分的軍人子女,應出具南京市民政局的證明。市民政局優撫處電話:83635659,地址:建鄴區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A座25樓2501室。

為方便考生,市民政局優撫處將於5月17日至26日在玄武區後宰門東村80號-1(市慈善總會5樓503室)集中辦理審核手續,電話:84805801。

2.享受相關加分的子女,應出具南京市或有關單位市級以上主管部門的證明。市部電話:84420496,地址:白下區三元巷洪公祠1號。

3.台籍青年,應出具南京市台灣事務辦公室的證明。市台辦祕書處電話:83635315,地址:建鄴區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A座13樓1315室。

4.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應出具南京市僑務辦公室的證明。市僑辦僑政處電話:57713930,地址:玄武區成賢街43號3幢705室。

5.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子女,應出具南京市人事局的證明。市人事局南京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電話:83151845,地址:玄武區北京東路63號南京人才大廈1樓海外人才服務區。

6.少數民族考生,由區縣招生辦會同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共同審核户籍材料並出具證明。

三、日程及手續

5月中旬,符合性加分的考生在畢業學校領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審核表》(見附件一)。畢業學校在“學校意見”一欄內確認考生的應屆在校生身份並加蓋公章。

5月底前,考生攜帶審核表和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應出具的證件及材料見附件二),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然後將審核表及相關證件複印件交到畢業學校,畢業學校彙總後統一交到區縣招生辦,往屆生直接交到區縣招生辦。無特殊情況過期不補。

6月2日,區縣招生辦上報符合性加分的考生材料,包括照顧對象名冊、審核表及相關證件複印件。

6月11日至6月20日,我辦將核准後符合性加分考生的建檔號、姓名、畢業學校和屬何種照顧對象在市招生辦網站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實,立即取消加分資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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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是學校發錄取通知書呢?還是自己去報名呢?

學校發錄取通知書,然後新生在規定的時間裏憑錄取通知書去學校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014年貴州貴陽高中、五年制大專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安排

貴陽市2014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專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安排

  根據貴陽市教育局《貴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築教發〔2014〕2號)(簡稱工作方案,下同),為全面深入地推進“陽光招生”,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使高中階段的招生有利於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有利於各類高中學校選拔合格新生,調動學校的辦學積極性;有利於促進各類初中、高中學校的進一步協調發展。現下發《貴陽市2014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專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安排》,請遵照執行。

  一、報考條件

  一所有初中應屆畢業生及有意願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五年制專科學校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二有我市正式常住户口。

  三初三應屆生必須有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學籍。往屆初中畢業生必須有義務教育初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

  四有我市初中正式學籍但户口在外省、市和雖有我市户口但在我市跨區(市、縣)就讀的初三應屆畢業生應回户籍所在地升學,(屬於雲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原小河區户籍並在此“三區一地”轄區內初中學校就讀的的考生,均可隨初中就讀學校在此“三區一地”招辦報名、考試升學。)個別確有困難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升學的可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校調查核實後簽署意見,經區(市、縣)招辦審核批准後可在就讀初中學校當地招辦報名。

  二、報名

  按市教育局規定,全市所有應屆初三畢業生都要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文化學科和體育升學考試。

  一報名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統一組織,報名程序由市招考中心下發。

  有南明區、雲巖區、觀山湖區、原小河區正式户籍並在上述“三區一地”轄區學校就讀的初三應屆生和在學校補習的往屆生,可不分區,由就讀學校集體到學校所在轄區區招辦報名;其餘區(市、縣)户籍的各校初三應屆生和在學校補習的往屆生亦由學校集體到當地招辦報名。

  無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連續就讀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初中階段連續在同一學校就讀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階段就讀的學生,可在就讀區(市、縣)招生部門報名參加中考並可享受本區(市、縣)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貴陽市户籍(“三區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區(市、縣)就讀的學生,具備就讀區(市、縣)學校初中三年正式學籍可在就讀區(市、縣)招生部門報名參加中考並享受就讀區(市、縣)中考招生,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報名中考,並享受户籍所在地中考招生。

  零星往屆生和户口在我市而在外地借讀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區(市、縣)招辦單獨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生和無畢業考評的考生在錄取時,錄取分數線提高10分。

  報名時間:3月7日至3月16日。

  各校具體報名時間詳見區(市、縣)招辦日程安排表。

  收費標準:報考普通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普通中專的考生報名考試費按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文件《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完善和規範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63]號)執行,每生85元。

  二體育考試結束後各初中學校用中考報名補充程序按市教育局有關畢業考評的文件要求輸入本校初中應屆生畢業考評結果、體育目標測試成績、地理生物(合卷)學業考試成績(等級)、照顧加分等考生信息。此項工作各初中學校5月20日以前完成,各區縣市招辦審核彙總後於5月27日前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三有我市正式户口而在外地(不含貴陽市)學校就讀回築升學的初三應屆考生,報考示範性高中、一般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考評結果參照我市的標準執行。

  三、考試

  參加中考報名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都要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升學)考試的文化考試和體育考試。

  一體育考試

  體育考試總分值為50分,計入升學總分。

  考試按貴陽市教育局下發的《關於印發2014年貴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築教體發[2014] 33號)執行。

  二文化考試

  考試時間: 6月20日至6月22日,共兩天半。

  考試日程表:

時間

6月20日(星期五)

6月21日(星期六)

6月22日(星期日)

9﹕00—11﹕30

15﹕00—17﹕3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科目

語 文

綜合理科

數 學

綜合文科

英 語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五門。前四門為閉卷、筆試,每門滿分為150分(理化合卷中物理滿分為90分,化學滿分為60分),其中英語學科聽力測試佔該門滿分150分中的30分。

  綜合文科 (政史合卷)為開卷、筆試,、歷史的權重各為0.5,成績採用等級制評定,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

  各門學業文化考試均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

  三考務工作安排

  全市學業考試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統一組織,具體考務工作由各區(市、縣) 招生辦負責實施,全市統一網上評卷。

  學業考試總成績滿分為650分,作為報考普通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升學成績。

  考生在接到成績通知單後,若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申請查卷,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錄取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大專和中職學校在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招考中心負責組織;錄取工作和招生其它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區(市、縣)的均由當地招辦負責。

  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數和招生範圍,全市中職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數按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五年制專科招生專業和招生數按省考試院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

  無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連續就讀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初中階段連續在同一學校就讀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階段就讀的學生,在就讀區(市、縣)招生部門報名並參加中考的在錄取時享受本區(市、縣)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貴陽市户籍(“三區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區(市、縣)就讀的學生,具備就讀區(市、縣)學校初中連續三年正式學籍在就讀區(市、縣)招生部門報名參加中考,錄取時享受本區(市、縣)中考招生,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報名中考,並享受户籍所在地中考招生。

  跨省、跨縣市、本市內跨區(市、縣)就讀學生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作為借讀生只能錄取示範性高中類學校擇校生、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這部分學生高中畢業時,應按當年高考相關參加高考報名。

  一普通高中錄取

  凡參加2014年學業(升學)考試且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取(具體辦法詳見《貴陽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網上錄取辦法》)。

  市招考中心在考生網上報名、選擇就讀學校前,分別公佈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升學成績(含等級)、畢業考評結果、升學成績總分各分數段人數,公佈各普通高中學校本市户籍應屆生2011年中考錄取和2014年高考成績入出口評價,供考生選擇就讀學校時參考。

  招生類別分為統招生、配額生(屬統招生)、體藝特長生(屬統招生)、擇校生、自主招生共五類,其中擇校生按規定須繳納擇校費。特長生的招生辦法按貴陽市教育局文件《關於做好2014年貴陽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築教體發[2014] 34號)執行。

  1.統招生錄取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報名選擇就讀學校,網招系統根據考生的升學考試成績(含等級)和畢業考評結果在網上擇優錄取。

  2.配額生錄取

  配額生計劃:將“三區一地”範圍內示範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50%的招生指標名額分配到“三區一地”內各初中學校;各區(市、縣)示範性高中學校招生計劃50%的招生指標名額分配到本區(市、縣)各初中學校。

  配額生計劃的分配辦法:“三區一地”內公辦初中學校按2011年秋季初一新生實際報到人數分配、企事業及民辦初中學校按2014年參加學業考試初中應屆生報名人數分配。初三應屆生報名人數較少的學校,由若干所學校組成單元,參與配額生名額分配。

  各區(市、縣)示範性高中對初中學校配額生分配辦法參照以上辦法執行。

  配額生的錄取辦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考生在選報某所示範性高中學校時,若未被該校統招生錄取,隨即自動進入考生所在初中學校(或單元)分配到的配額生名額內,在配額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擇優錄取。若某校配額生指標未錄取完,該指標轉為統招生計劃。

  未在初中本校連續就讀初二、初三年級的考生不能享用該校的配額生指標。各初中學校在中考報名時應按要求將標記錄入報名程序。

  2014年起,貴陽市第一中學教育集團(集團內初中成員學校:貴陽十二中、貴陽二十一中、貴陽三中、貴陽二十三中、新世界國際學校)、貴陽市實驗三中教育集團(集團內初中成員學校:貴陽十四中、貴陽十六中、貴陽十三中)、貴陽民族中學教育集團(集團內初中成員學校:花溪民族中學、花溪第三中學、開陽禾豐民族中學),按三個集團龍頭高中學校面向貴陽市招生總計劃的2%另外追加招生計劃,面向集團內初中成員學校招生。

  3.擇校生錄取

  按網上報名選擇就讀學校擇校生的升學考試成績(含等級)和畢業考評結果擇優錄取。

  4.體藝特長生錄取

  按市教育局下達的各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執行。特長生中考總分原則上不得低於當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線。確有專業水平特別突出的,區屬高中學校報當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後報市教育局複核同意,省、市直屬學校直接送市教育局複核同意,可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下30分以內錄取,特長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轉入統招生計劃。

  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高中學校在學業考試分數公佈後4日內將經市教育局批准的特長生名單(附考生成績單原件)交市招考中心在網上辦理錄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供特長生名單的高中學校被視為自動放棄本學年度特長生招生。

  凡作為特長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其它學校的報名錄取。

  5.自主招生

  有自主招生計劃的高中學校可在計劃內自主招收部分統招生,自主招收的學生中考總分不得低於本校擇校生的分數。

  報讀中外合作學校、中外合作班的考生直接到學校報名,由學校負責在網上錄取。已被其它公辦學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類學校報名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達的指導計劃實行自主招生,考生憑學業考試成績單到招生學校報名,學校擇優錄取,於8月17日至21日持預錄考生名單(附學業考試成績單原件)到市招考中心辦理錄取手續。

  6.配額定向生的錄取

  “三區一地”內的示範性高中分配到各區(市、縣)一部分的定向招生計劃(見《貴陽市2014年“三區一地”示範性高中學校面向區(縣、市)招收定向生計劃》), 各區(市、縣)考生可在普通高中網上報名錄取時間內在網上報名,按統招生的錄取辦法錄取。這部分考生在高中畢業參加高考時按當年高考報名相關規定執行。

  未被“三區一地”內示範性高中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本區(市、縣)高中錄取。

  根據《貴陽市2014年區(市、縣) 示範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計劃》的要求“三區一地”以外其它區(市、縣)轄區內的示範性高中分配一部分招生計劃供全市[本區(市、縣)考生除外]考生選報,按示範性高中統招生的錄取要求和錄取時間參加網上報名,擇優錄取。

  網上錄取結束後,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按市招考中心的規定(文另發),由各學校面向貴陽市自主招生,考生憑學業考試成績單報名,學校擇優錄取,在規定時間內,各高中學校到市招考中心辦理新生錄取手續。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招生錄取

  參加我市2014年中考,有我省正式户籍擬報讀五年制專科學校的考生在網上選報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遇最後一個招生指標有若干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總分相同,則順序依次比較學業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報考體育、藝術類五年制專科的考生,還必須按規定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術科測試。(詳見各校招生簡章或到招生學校諮詢)

  三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招生錄取

  市招考中心統一公佈貴陽市中等職業招生學校的名稱及專業。

  我市市屬中等職業學校統一在網上錄取,具體辦法見《貴陽市201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網上錄取辦法》。

  未參加2014年貴陽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往屆初中生、高中畢業生、外地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不參加網上錄取,學生直接到自己選擇的中等職業學校報名。

  市屬中等職業錄取的考生必須由學校於9月 14日至20日和10月12日至20日到市招考中心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五、招生照顧

  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加分執行貴陽市教育局文件《貴陽市教育局關於下發2014年中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通知》(築教基發〔2014〕86號)。

  各單項5分的加分項目可累計加分,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10分。

  要求照顧加分的考生提供照顧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在就讀學校領取(零星考生直接在報名的區(市、縣)招生辦領取)並填報由市招考中心制發的《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交學校審查並簽署意見。(少數民族考生已在報名時審核認定,不再填此表審核)學校將表彙總後交由區(市、縣)招生辦審查原件收復印件並簽署意見決定是否照顧加分。

  一享受照顧加分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僑眷,提供市級或市級以上僑辦出具的證明。

  2.台胞及台胞子女,提供縣級或縣級以上台辦出具的證明。

  3.烈士子女,應提供烈士證及考生户口所在地門出具的子女關係證明。

  4.因公犧牲軍人和因公犧牲人民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應提供殘疾軍人證、因公犧牲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考生户口所在地門出具的子女關係證明。

  5.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地區和自治區,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應提供軍人所在部隊軍以上部出具的寫明其父(母)服役地點屬何類地區或從事工作的證明,軍人證件(複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地門出具的子女關係證明。

  6.其它涉及軍人子女項,出具省軍區部證明。

  7.農村獨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結紮户女孩,要出具户口簿、獨生子女證或二女結紮證明。

  8.受表彰考生,應提供原始報批材料和相應證書原件、複印件。

  9.競賽獲獎的考生,應提供相應獲獎證書原件、複印件。

  二各項加分的審查及公示

  上列各項加分,由各初中學校填寫《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並將加分數據按程序錄入,審查人和校長在《貴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考生資格審查表》上簽字後,連同考生提供的照顧加分原件和複印件與電子文檔一起送區(市、縣)招辦。加分終審工作由各區(市、縣)招辦負責。各類照顧加分工作辦理結束後,各區(市、縣)招辦收各學校報送的相關材料(返還原件,收復印件)留存備查,加分數據於5月27日前報市招考中心。

  為保證加分資格審批全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各校應及時將相關告知學生、家長,享受照顧加分的學生名單,享受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在送區(市、縣)招辦審核前要在校內公示,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

  高中招生性加分資格審查工作是一項性很強的工作,各校和各區(市、縣)招辦要指定專人負責,堅持原則,執行,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若出現有爭議的項目,可視項目情況由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解釋裁定。

  六、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一各普通高中學校和初中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暨考評委員會(由校長、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教導主任、思教主任及教師代表組成,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校的招生工作和畢業考評工作,並安排專人負責抓好招生中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招生期間學校要安排專人值班,值守電話,負責與當地招辦或市招考中心的工作聯繫。招生工作中如出現失誤,要追究學校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

  二各區(市、縣)招辦、各學校要認真組織安排好考試期間考生的送考接考,保證考生平安考試,平安回家,做好各種表卡的發、填、收、學業考試成績單的發放,五年制專科錄取通知書發放等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三考生參加普通高中網上報名錄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環,各校要加強領導,從考生的實際情況出發,認真宣傳、組織、指導好此項工作。

  四招生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執行、廉潔自律,,反對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市教育局監察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對違紀違規者進行查處。

  五市招考中心將印發《貴陽市二0一四年中考考生須知》手冊,宣傳招生,介紹招生學校,公佈招生計劃和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網上錄取辦法等。

  貴陽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中考考生申報政策照顧資格審查表怎麼填

填寫符合加分的事項,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中考照顧加分項目有依據2021年中考照顧加分規定,第一種身份加分少數民族、僑胞子女等。第二種父母親是烈士、部隊傷殘軍人、守護孤島等。考生選擇加分項並提交材料。最後是各級審核意見。

資格審查表首先是考生基本信息的填寫。一般有考生姓名、中考報名號、性別、初中畢業學校等。

中考填完志願如何知道是否被錄取?如果被錄取啦我如何得到消息?是錄取的學校通知我嗎?????

中考填完志願後,錄取的學校會發錄取通知書,也可以打電話問班主任,班主任那邊也有消息。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簡稱“中考”,是檢驗初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初中學業水平的考試;它是初中畢業證書發放的必要條件,考試科目將國家課程方案所規定的學科全部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

考試時間一般在六月中旬。全國省市不統一,按當地時間計算。初中學業體育水平考試一般在3-5月份舉行。

犯規與作弊:

中考是中國重要的考試之一,直接決定着考生升入高中後的學習質量,對高考成績有着非常重大的影響。因此,中國教育部門對於中考違規、作弊的處罰力度是相當大的。

視違規情節的不同,輕則對試卷進行扣分處理,對於涉嫌犯罪的人員要追究刑事責任。中考對於復讀生也有一定的懲罰措施,例如禁止報考熱點高中、對試卷進行扣分處理、取消額外加分等等。因此,在中考的過程中要絕對避免出現違規、作弊的情況,不能鋌而走險,釀成終身的遺憾。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中考後被高中錄取後錄取通知書是學校通知拿嗎?

是你報的那個學校通知。

中考錄取通知書領取方式:

1、自主打印

信息化快速發展的時代有些學校採用的是自主打印的方式,考生可以在當地的招生考試網站上自主打印,具體的打印細則需要考生仔細閲讀網站上的公告,並且按時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2、學校郵寄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了,學校通過郵局給學生郵寄錄取通知書。這個時候大家在中考報名時所留的聯繫方式一定要保持暢通,家裏最好也要有人,一面錯過領取時間,一般中考錄取通知書在7月底到8月初的時候基本都會達到學生手裏,安心等待即可,但你真的很着急的話可以打電話諮詢有關學校進行確認。

3、自己領取

因為中考不像是高考,很多高中學校的生源幾乎都是本地的,所以會讓考生自己去錄取高中領取,領取時須持准考證、中考成績條,如果准考證丟失需要帶上身份證。

中考後被高中錄取後錄取通知書是學校通知拿嗎?

中考後,高中錄取通知書,一般會郵寄到填寫的聯繫地址,也可以到學校拿。

錄取通知書,是經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後,省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統一發放表示同意該考生進入該校就讀的一種通知文書,具有法律效力。

錄取通知書上一般須註明錄取人姓名、身份證編號、高考考號、錄取批次、科類、錄取專業、報到註冊時間、加蓋錄取高校公章;註明“該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

高考錄取是學校決定的嗎 流程是什麼

高考錄取首先由招生考試院按照你填報的志願決定把你投檔到哪個學校,然後你被投檔到一個學校後,由學校決定錄取是否可以錄取你,以及錄取你什麼專業。

高考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兩依據、一參考”是指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的招生錄取機制。其中統一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由考生根據自身特長和興趣愛好,結合高校招生對等級考試科目組合的要求,從思想、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考生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考的3科成績共同組成。

高考錄取流程

1、模擬投檔:每批次正式投檔之前,省級招辦按照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模擬投檔。

2、確定投檔比例:模擬投檔後省級招辦及時向高校報送生源分數段分佈情況,高校根據模擬結果決定是否追加計劃,是否調整投檔比例。

3、正式投檔:省級招辦按照高校調檔的要求和考生填報的志願,將符合高校調檔條件的考生的電子檔案在網上投遞給高校。平行志願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只進行一次投檔。

5、預錄取:招生高校按照相關規定和招生章程等,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進行預錄取,並將預錄取和退檔的結果上載至省級招辦。

6、錄取檢查:省級招辦對高校欲退檔考生的情況進行審核,如無異議,則錄取結束。

7、打印錄取名單:省級招辦根據招生高校的錄取結果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加蓋省級招辦錄取專用章後寄送招生高校。

8、填發錄取通知書:招生院校根據錄取考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該校公章後連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併寄送被錄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