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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不受理應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不受理應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依照《企業勞動爭議條例》有關規定,應當在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在此期間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者未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委員會應當向當事人宣佈調解不成,告知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該怎麼做?

調解仲裁機構調解勞動爭議的時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聽取雙方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進行調解,幫助其達成協議。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程序有哪些

調解程序如下:

1.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

2.組織調解。調解一般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如果有必要,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參加調解會議以協助調解。

3.依法進行調解。

4.對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爭議事項、調解結果等事項,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

5.調解不成的,也應制作筆錄,並在調解意見書上説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並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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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不具有法律資格

勞動爭議仲裁的適格主體: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二、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係

申請人既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也不是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係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並無直接利害關係。與勞動爭議仲裁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

1.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2.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勞動者的法定代理人

3.死亡勞動者的近親屬或者代理人

三、爭議內容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四、爭議不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管轄: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五、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定仲裁申請時效

法定仲裁申請時效: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立法過程中,有許多意見認為《勞動法》中規定的六十日的時效期間過短,不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延長了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將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規定為一年。現在實踐中認定法定勞動仲裁申請時效為一年。

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六、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申請書應當記載如下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規定,勞動仲裁裁決公司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用人單位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不起訴的,裁決書就生效。生效後不執行裁決書的,勞動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關於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費用。勞動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不是免費的,需要繳納執行費,但一般是由用人單位負擔。

相關內容:勞動仲裁律師費用多少?

一、勞動仲裁律師費用多少?

1、勞動仲裁律師費收費標準是1萬元以下,大概就在幾千元左右,一般是按照訴訟標的額的大小來計算。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一千元-兩千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的部分,按照4%-5%計算。這種方式要求當事人先交納代理費,即便是官司輸了,費用也不退回。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二、勞動仲裁程序有哪些步驟

1、登 記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

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3、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庭前調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2)、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3)、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5、開庭審理

6、裁決

7、執 行

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的行為,導致勞動者的權益收到了侵害,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聘請律師介入,律師可以通過專業的知識和從業經驗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如果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是時間多久

在經過仲裁委處理後,要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處理結果不服的話,可以提起訴訟。但提起勞動訴訟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否則的話法院將不會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受理的勞動爭議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該內容由 王剛律師 和 律説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