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流程怎麼走
法律分析:個人: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複印件、車輛。
單位: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車輛。
年檢流程
1、填寫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提交資料;
2、將車開到檢測口門前待檢;
3、等到你愛車檢驗的時候,將車開進檢測站;
4、上線通過檢測,這個時候只需要到窗口進行繳費,過15分鐘左右就可以領取檢測報告和環保標識行駛證副本簽章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