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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軟企業認定條件

條件:

雙軟企業認定條件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5、具有從事軟件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具有軟件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軟件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佔企業年軟件收入百分之八以上。

8、年軟件銷售收入佔企業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其中,自產軟件收入佔軟件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9、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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