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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的區別

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的區別

法律主觀:

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罪的區別有犯罪客體或侵害對象不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和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可以是公訴,也可以是自訴,如果非法拘禁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提起自訴。一、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罪的區別有哪些敲詐勒索和非法拘禁罪的區別如下:1.犯罪客體或侵害對象不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非法拘禁罪:一般只具有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除因索取債務的情況外,沒有勒索財物和要求其他利益的行為,也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敲詐勒索罪:一般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聲稱是將來實施,不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3.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以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為目的。敲詐勒索罪:以勒索財物或獲取其他利益為目的。二、非法拘禁罪是公訴還是自訴非法拘禁罪可以是公訴,也可以是自訴。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三、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都要定殺人罪麼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並不是都要定故意殺人罪的,一般只有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才定故意殺人罪。即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實施拘禁之外的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當然要定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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