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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工會以及(

法律分析:

勞動關係三方原則,也稱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根據國際勞工組織1976年144號《三方協商促進國際勞工標準公約》規定,三方機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勞動部門為代表)、僱主和工人之間,就制定和實施經濟和社會政策而進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動。即由政府、僱主組織和工會通過一定的組織機構和運作機制共同處理所涉及勞動關係的問題,如勞動立法、經濟與社會政策的制訂、就業與勞動條件、工資水平、勞動標準、職業培訓、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與衞生、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對產業行為的規範與防範等。三方機制協商勞動關係的機制或者説手段,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是“舶來品”,我們搞市場經濟,也需要學習它,借鑑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2023年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工會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