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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假期有工資嗎

國慶節假期有工資嗎

國慶節是帶薪休假。國慶節是法定節假日,全民帶薪休假,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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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放假帶薪嗎

國慶節放假帶薪。因為法定節假日休息,並不會扣工資。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國慶節法定節假日是1日、2日、3日三天,國慶節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全體公民都是帶薪休假,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上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三倍的勞動工資。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國慶假期算工資嗎

國慶假期是有工資的。

國慶節假期是屬於法定的帶薪假期,所以勞動者在國慶節放假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基本的工資給勞動者。如果在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國慶期間的法定節假日是10月1日、2日、3日。並且如果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相國家法定節假日可以調休嗎?

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可以調休。 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另外支付300%的工資,即工作當日應當算四薪,不能調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國慶有工資嗎

國慶有工資,國慶假期不上班,用人單位也是要支付法定假日工資的。根據勞動法規定,法定假日放假是不能扣工資的。如果法定假是恰逢休息日,公司應支付2倍的工資,或安排換休,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2、如果員工休假的,則按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

3、如果員工一至三日加班的,則按照不低於其正常工資的三倍來計算;

4、如果在剩餘的其他休息日加班的,按照不低於正常工資的二倍的標準來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國慶假期帶薪嗎

國慶節是帶薪休假,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國家規定,國慶節法定節假日是1日、2日、3日三天;法定節假日加班調休的規定如下:

(1)法定假日不可以調休,公休日可以調休;

(2)法定假日是不可以調休的,不能在法定假日上班後再補休一天。因此只要在法定假日上班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勞動者日工資的三倍。

(3)公休日調休,如果用人單位可以及時安排勞動者進行補休的,那麼勞動者是不可以主張休息日的雙倍工資的,只能按照正常的工資發放標準來發放。

(4)公休日調休,勞動者公休日加班後,用人單位不能及時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日工資的二倍工資。

2、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勞動者被安排正常休假的,則享有與工作期間一致的工資待遇;但如果被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則享受不低於正常工作期間的三倍工資待遇,法定節假日休息,加班工資計算如下:

(1)一年的制度計薪日是:365(天)-52(周)*2(每週雙休日)=261天;

(2)一年的制度工作日是:261(天)-11(一年的法定節假日)=250天;

(3)月制度計薪日是:261(天)除以12(個月)=21.75天;

(4)月制度工作日是:250(天)除以12(個月)=20.83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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