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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算不算購房時間

購房合同算不算購房時間

不是
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時間為準。購房時間是由房屋產權證或契税完税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準的,當房屋產權證和契税完税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所以在買房的時候早一點叫契税也是有好處的,契税完税時間比房產證登記時間早,會一契税完税時間為購房時間。
既不是籤購房合同的時間,也不是交房的時候。
1、購二手房是以二手房過户時間為節點,一般為過户後30日內交契税和其它房屋交易税。
2、購新房是以購房合同備案的時間為節點,一般為備案後30日內交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税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繳税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贈與和交換,房屋*,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一般以房產證即房本日期為準。
房產證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徵契税。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辦理流程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委託開發商
適用條件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您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税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税費由您自己來繳納。
適用範圍: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費的情況適用。
第一步:簽訂委託協議
通常《購房合同》中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單獨的委託協議。此外,很多開發商還會要求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以外另籤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税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他們的委託書。
有些時候,開發商會把辦理相關手續的事務委託給專門的代理公司或律師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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