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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的文件

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的文件

法律分析: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十條 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