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是什麼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指的是按固定資產經受物理磨損和自然磨損所能延續使用的時間確定的計算固定資產折舊時所用的年限。固定資產折舊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固定資產而使其損耗導致價值減少僅餘一定殘值,其原值與殘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固定資產按月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並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資料拓展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製造費用”;管理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銷售費用”;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其應提的折舊額應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