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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應該如何填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這份合同生效和廢止的時間長度。

一般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自某時開始至某時截止或者至簽字之日起到某時截止,還有約定是某個事項完成之日截止,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

有些合同雖然約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項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約定)。

我國合同法中有關合同無效的規定主要有法定無效、被撤銷以及自然終止三種,其中有效期屆滿的無效屬於合同自然終止一類。按“合同有效期”的文意上理解,即過了有效期,就意味着其沒有了任何效力,當然,合同法特別規定的除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也就是説,在滿足合同約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應失效,但實際上仍然有發揮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結算、清理條款的效力、諸如保密條款等後續義務的效力、以及事後當事人根據合同內容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效力等,這些實際上與合同有效期的含義形成了一定的衝突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訂立合同過程中約定的,是用來界定合同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標準,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時間界限,該界限經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生效,受法律保護,違反該約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計算。在買賣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實際上就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買受方支付貨款的時間。

綜上所述合同期限怎麼填的方法已經很詳細,按照法規要求填寫,不要知法犯法,做合法公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期限應該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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