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為幾年?

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為一年。起點自知道或應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在可撤銷合同中,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和合同明顯不公平的,一方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主要是誤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權要求撤銷合同;在一方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訂立的合同中,只有受害方有權要求撤銷合同。撤銷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變更或者撤銷。在可撤銷合同中,有撤銷權的一方不一定要求撤銷合同,也可以要求變更合同。

一、可以申請退房情況有哪些

可以申請退房情況有: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簽訂合同時明顯不公平的。

當事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對方違反真實意義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可撤銷合同和無效合同的區別

1、效力狀態不同:

(1)可撤銷合同已經成立且生效,並非絕對無效,其在未被撤銷之前是有效的。

(2)無效合同因為嚴重欠缺生效要件,自成立之日起便當然、確定、絕對、永久不能生效,不存在成為生效合同的可能。

2、發生的原因不同:

(1)產生可撤銷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三種:一是基於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二是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在顯失公平的條件下而訂立的合同;三是因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詐、脅迫,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而訂立的合同。

(2)產生無效合同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而訂立的合同;二是違反公序良俗而訂立的合同。

3、公權力的干涉上的不同:

(1)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存在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危害,公權力無須直接干預其效力。可撤銷合同效力的消滅必須由合同當事人行使撤銷權,如果僅有可撤銷的事由而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行為,那麼,合同的效力將不受影響。

(2)無效合同通常事關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所以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在處理民事糾紛的過程中,依職權主動認定民事法律行為絕對無效。

可撤銷合同撤銷權的期限為幾年?

TAG標籤:合同 撤銷 期限 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