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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撤銷的期限有多長時間?

合同可撤銷的期限是1年。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撤銷權消滅: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可撤銷合同喪失撤銷權的情形有什麼?

可撤銷合同喪失撤銷權的情形: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與否,取決於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是否行使撤銷權的合同。

屬於可撤銷合同的有:

(1)基於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合同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2)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5)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的撤銷期限是否有法律規定?

1.一般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2.因重大誤解而行使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撤銷權。

3.如果當事人受脅迫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4.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5.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可撤銷權的除斥期間是多少時間?

撤銷合同的權利是訴訟權的形成,只能通過起訴或申請仲裁來行使。適用於除斥期。

合同撤銷權的除斥期為:

1、最長除斥期:五年。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2、短期除斥期:原則上為一年。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撤銷權消滅。

除斥期的特點有:

1、除斥期間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4、除斥期間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合同違約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因為合同違約而產生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合同編關於合同的撤銷期限如何?

1.一般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2.因重大誤解而行使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撤銷權。

3.如果當事人受脅迫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4.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5.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該內容由 柏馨媄律師 和 律説律答 共創回答

合同可撤銷的期限有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