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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出售怎麼寫

1. 車位產權轉讓協議怎麼寫,買了一套二手房

總體上來説,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車位出售怎麼寫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説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着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着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 “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怎麼寫

人之間某小區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某小區 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某小區 幢與 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為 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5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 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 小區”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即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 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三、該車庫原建設方向甲方轉讓車庫的協議書複印件。

3. 地下車位買賣

根據我國新出台的《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出租等方式約定。

因此,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用來買賣是沒問題的,關鍵是看合同對車位如何約定。

當初購房合同上寫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車位”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要依合同的具體情況解釋。

至於具體價格,原則上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開發商應當依據誠信原則,以市場價為依據。

有產權證的地下車位能買賣。

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有權銷售車位給你,以下情況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即你無地下車位產權)(1)開

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3)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此條十分重要!)

否則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有的開發商在籤車位合同的時候會申明車位不能買賣。他們不會與業主籤買賣合同,只籤租賃合同。可是,他們在合同中並不向消費者聲明“租賃期限超過20年後將不受法律保護”。)

如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書,則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

請採納。

4. 車位買賣有哪些方式呢

、車位買賣分成兩種 1、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這種停車位一般開發商在賣房時會一起打包銷售,比後期買價格會相對便宜。 而且這類車位過户之前,必須要先過户房產,因為只有房子先過户了,才能過户車位。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 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5. 車位買賣分幾種

、產權車位 有產權的車位有“車位本兒”,可以跟房屋一起進行買賣交易。

這種停車位一般開發商在賣房時會一起打包銷售,比後期買價格會相對便宜。而且這類車位過户之前,必須要先過户房產,因為只有房子先過户了,才能過户車位。

2、使用權車位 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沒有“車位本兒”,不能買賣,只能進行使用權的變更。車位使用權變更一般是在物業交割時進行,涉及車位租賃合同簽署或轉交(租賃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後可以辦理更名,部分小區可直接續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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