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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區別有什麼

2023年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區別有什麼

法律分析:1、簽訂的主體不同。勞務派遣合同的雙方是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2、簽訂合同目的不同。勞務派遣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僱傭人對受僱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勞務派遣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典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5、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序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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