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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配偶名字去掉的手續

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需要配偶同意,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前往房屋登記機關辦理。需要提交申請表、結婚證、身份證、原房屋所有權證、申請報告和夫妻雙方的房產約定書。費用只需支付5元印花税,其他費用不需交納。

法律分析

房產證去掉配偶的名字需配偶的同意,後攜帶好身份證等前往房屋登記機關辦理去掉名字。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税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由夫妻雙方申請,提交:

(1)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

(2)結婚證明覆印件(校驗原件);

(3)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校驗原件);

(4)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收回);

(5)申請報告;

(6)夫妻雙方房產約定書(一方婚前取得房產約定為雙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後取得房產約定為其中一方所有的須提交該件,如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的,須提交委託書及經公證的約定書)。

拓展延伸

房產證上配偶名字變更的手續及注意事項

房產證上配偶名字變更的手續及注意事項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首先,雙方配偶需協商一致並簽署變更協議書;其次,準備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婚姻證明、房產證等;然後,前往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配偶名字變更手續,提交所需材料並繳納相關費用;辦理過程中需注意核實所需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最後,耐心等待房產管理部門的審批和辦理結果。此外,還需注意及時辦理相關税費變更手續,確保變更後的房產證合法有效。在辦理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諮詢專業律師或房產管理部門以獲取更詳細的指導和幫助。

結語

辦理房產證配偶名字變更手續需遵循以下步驟:協商簽署變更協議書,準備相關材料,如身份證、婚姻證明、房產證等,前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手續並繳納費用。注意核實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等待審批和辦理結果。及時辦理税費變更手續確保房產證合法有效。如有疑問,可諮詢律師或房產管理部門獲取詳細指導和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房產證配偶名字去掉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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