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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間怎麼寫

1. 申請離職時間怎樣寫

辭職申請通常有五部分構成。

離職時間怎麼寫

(一)標題

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一般辭職申請書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申請書”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二)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三)正文

正文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請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申請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四)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

(五)落款

辭職申請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

2. 辭職報告的,日期怎麼寫

1、日期應在署名下面寫具體的年、月、日。 如圖:

2、辭職信寫法與格式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敍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歎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着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署名、日期)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擴展資料:

3、辭職信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2、辭職信禁忌:

(1)不要説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儘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4)記得寫明明確的離職時間,千萬不要寫”申請“或者“請XX批准”。如果你寫了申請,請批准之類的話如果領導拖着不批會耗費你時間。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 辭職信

3. 辭職申請時間是寫那天交的時間還是寫離職那天的時間

員工的辭職報告,申請日期需要填寫遞交上去的時間。因為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那麼員工需要寫遞交當天的時間,才好計算最遲的離職時間。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遞交辭職報告和批准辭職請求。由此可見,在現代社會人才流動的過程中,辭職報告的寫作和求職信一樣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

擴展資料

按照勞動者行使解除權的不同程序,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即時解除,另一種是預告解除。看PPT,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因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約行為如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等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預告解除是指勞動者預先通知用人單位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權在法律上是一種形成權,是單方法律行為,即一方意思表示即可生效的法律行為。所以,辭職行為在勞動者將辭職的意願送到達用人單位時,即可生效,辭職已經成立。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離職

4. 離職報告申請時間是寫離職的時間還是

提交離職時的時間。

辭職一般需要提前申請,除非單位協商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行為,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應該按照相關程序辦理離職手續,才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正常情況下,員工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於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户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5. 簡歷裏面的到崗時間怎麼寫

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寫,如果你現在急就上班,就寫“隨時”;如果還在職,算好自己的離職時間,再填具體到崗時間。

方法一:“目前在職”

越是簡單的方法,效果往往越好。與其想方設法的掩飾,不如開誠佈公的將個人情況寫在簡歷上,讓HR在第一時間就能瞭解你的個人情況。

一般來説,企業離職交接需要半個月到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看到“在職”的標註後,hr就會明白你大概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入職。如果覺得不合適,他們必然不會通知你,如果覺得可以等,那這樣做的結果,自然就能幫你避免因入職時間過於倉促而無法完成離職交接的煩惱。

方法二:一到兩週

絕大部分的企業,對離職管理並不嚴格,只要留出合理的時間給企業招聘新人、順利完成交接,你就可以走人了,並不非得等一個月的期限。當然,這是視企業情況決定的,通常情況只適用於私企員工。

如果簡歷上有可到崗時間,並必須標註的話,那不妨寫“一週到兩週可到崗”。如果覺得這個時間有點長,會影響求職效果,在簡歷的最後,你可以加上一句註釋:會盡量爭取早辦完離職手續,儘早入職。讓招聘方知道你並不是在拖延時間,你也是想努力解決問題的。

6. 離職時間怎麼算

1,需要提前三十天(試用天提前三天)向單位書面辭職,以遞交書面辭職信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至第三十天即可以離職

2,法律規定的是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則第三十天時不論單位是否同意,都可以正常離職

3,如果提前完交接工作,單位提前批准離職的,離職日期以實際辦理離職手續日為準

4,《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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