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辦酒席還是領證 知經驗 綜合知識 1.9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法律主觀:辦酒席訂婚後沒結婚證的處理方式: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定為未確立婚姻關係,按照一般的同居關係處理。但如果雙方同居關係產生於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應當按事實婚姻處理。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TAG標籤:結婚 酒席 領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