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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多久

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佈,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

現在有很多工人因工作受傷致殘,那麼傷殘鑑定的最佳時間是怎麼樣的呢?今天小編為大傢俱體的講一講,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材料/工具

傷殘鑑定

方法

首先你無論是工傷還是意外,最開始都需要3個月的休息期,這段時間裏,你如果沒有完全恢復出院,那麼就不能進行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鑑定所,接受後通知你去所鑑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治療未終結,節假日等 另外關於交通事故

傷殘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多久

然後如果你是工傷,那麼需要在你受傷後,一年之內,可以帶着你的病歷到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公安機關在辦理人身傷害案件中,委託專業鑑定機構對案件當事人的傷勢情況進行鑑定。公安部對於公安機關在辦理傷害案件中的鑑定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在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

傷殘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多久 第2張

最後做傷殘鑑定,需要帶上鑑定者本人的身份證、歷年的病歷原件,鑑定過程不難,鑑定完成後領證。

傷殘鑑定是在治療終結後就可以鑑定,終結的判斷,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鑑定的時間,鑑定機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

傷殘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多久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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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什麼時間做最好

一般要知求待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到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為工傷職工申請傷道殘等級鑑定。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後,屬於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專

鑑定至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之後做,如果有的傷殘治療沒有結束屬,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鑑定的時間才合法、合理、合適

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最好

傷殘鑑定zhidao一般在治療終結後相對穩定了,即可以做傷殘鑑定。不過大部分情況下傷勢較嚴重的話都是在治療終結三個月後做鑑定最好,因為一般到這個時間傷害基本恢復,而且在鑑定之前還有一筆誤工費賠償可以連續計算,這對傷者是有利的。一般情況下,計算誤工費都是是從肇事受傷之日起到你定殘的前一日為止來算,有時專候也會依據醫生在出院的時候所開具的要求休息靜養多長時間來算這筆費用,標準説法是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屬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傷殘等級申請鑑定的時間為多久內有效

朋友你好!傷殘等級鑑定後一年內申請理賠為有效期,從損失確定之日起即傷殘鑑定之日起算。傷殘等級評定標準賠償: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1326264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儘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截止時間是多久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zd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內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容的不計入鑑定時限。

傷殘鑑定在什麼時候做最好,病情穩定後做和痊癒後做有

傷殘鑑定是在治療終結後就可以鑑定,終結的判斷,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鑑定的時間,鑑定機抄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百承認的臨牀效果穩定。”

由於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1、 以原發性損傷後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後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度脱落。

2、對於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後3~6個月進行。

3、對於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後6~9個月進行。

4、 對於顱腦損傷問後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後6~12個月進行。 對於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症狀加重的,不答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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