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婚前彩禮離婚後是否需要返還

婚前彩禮離婚後是否需要返還

婚前彩禮可以返還,需滿足條件:一、未登記結婚;二、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三、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如適用第二、第三項,則需離婚為條件。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婚前彩禮是可以返還的,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雲 共創回答

TAG標籤:婚前 返還 彩禮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