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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是否可作為抵押物?,民間借貸中

民間借貸可抵押房產,需簽訂抵押合同並辦理登記。注意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無效。同時,借貸雙方需充分考察借款人信用和房屋狀況,簽署合法文件並辦理相應登記。

法律分析

一、民間借貸是否可以抵押房產

民間借貸可以抵押房屋擔保,只要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一致,簽訂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後,抵押權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抵押財產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二、民間借貸抵押要注意什麼

1、民間借貸當事人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擔保時,不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合同登記手續。僅僅將其自己住房的房產證交付債權人質押。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同時,由於不辦理登記,房管部門屢屢發現,在民間個人借貸中有製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

2、大部分民間借貸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現住房(許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擔保的。這就有可能造成債權的落空。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在發生借款時,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實借款人的房屋狀況,簽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併到房管部門辦理相應的抵押合同登記,領取他項權證。

結語

民間借貸可以抵押房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可以作為抵押物,包括建築物、土地附着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然而,民間借貸抵押需注意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否則可能導致抵押無效。同時,借款人應充分考察對方信用,確保簽署合法文件並辦理抵押合同登記,以保障債權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產交易 第三節 房地產抵押 第五十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民間借貸中,房產是否可作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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