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退房的能要回購房定金嗎

商品房退房非因購房者違約的,可以要回購房定金。雙方按約履行的,定金應抵作價款或退回;因特殊情況天然要素導致不能簽定生意合同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可以要回定金;售房者違約導致購房者退房的,可以要回雙倍定金。

一、不想買房定金能退嗎

購房者毀約不想買房了定金不能退;因特殊情況政策變化天然要素等導致不能簽定生意合同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毀約導致購房者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雙倍。

二、開發商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定金

開發商應該退定金的情況有:非法上違約不能簽定合同,開發商必須返還定金並應賠付定金雙倍;因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化,天然要素導致不能簽定合同,定金必須返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定金必須返還;其餘情況定金均不可退。

三、認購書中的定金能要回來嗎

可以。認購書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況下具有不同性質。因此對定金的處理應視合同的具體情況,根據定金的性質和作用,分別按照抵作價款或收回、合同無效返還定金、一方違約而“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來分別處理。下面就常見的幾種情況進行分析: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或者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3、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4、如果因賣方未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或者買方不具備購房資格而導致雙方未能簽訂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無效的,應按無效合同處理,賣方應將定金返還。但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的利息損失或者其它損失。5、如果買方在正式簽約時將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6、若賣方在認購書中表明有權在正式合同中對認購書中所列之價格、面積等有修正之權利或聲明以正式為準的,應視為合同的主要條款未確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賣方應將定金及利息返還買方。因此,根據上述第三種情形,如果開發商和購房者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合同)的內容無法達成一致的,那麼,就不屬於違約情形,購房合同無法簽訂時購房定金可以要回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退房的能要回購房定金嗎

TAG標籤:退房 定金 購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