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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違法行為?,企業拆遷行為

企業拆遷行為,是不是違法行為?

徵收拆遷的行為屬於行政行為,不服該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為該徵收拆遷行為由行政機關實施,是行政機關為了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而實施的行為,並且屬於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一、房屋拆遷評估屬於行政糾紛嗎

房屋拆遷評估屬於行政糾紛。已經達成協議,涉及履行賠償協議的,根據現行行政訴訟法,被撤職方提起訴訟的,為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是一種有效的訴訟方式。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行政機關與公民協商達成的《行政法權利義務協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的,在其法律責任範圍內,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款規定的行政協議。

二、縣政府擅自強制拆房怎麼辦

房子被非法強拆當事人有權對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被拆遷人在遇到了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併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後,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我們與拆遷人對補償不能達成協議就應被強制拆遷嗎

與拆遷人對補償不能達成協議的,並不能阻止拆遷。

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被徵收人對徵收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複議的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複議申請和相關材料。

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衞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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