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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遇到哪些情況交了定金可以全額退還?

購房者遇到以下情況,交了定金也能全額退還:

1、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購房者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

2、開發商五證件不全,延遲交房。

3、面積誤差超過3%。

4、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原因導致按揭合同不能辦理的等。

一、買房簽了合同定金不退嗎

這要看具體的情況。定金是簽訂合同前的定金。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卻不想買房,那麼開發商就不能退還定金。如果開發商拿到定金卻不賣房子,要雙倍賠償定金。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在實踐中,由於上述合同文件的性質和內容的不同,每個合同所採用的方法也略有不同。

二、買房交出去的定金一定要不回來麼

買房交出去的定金不是一定要不回來。如果是由於開發商乙方的原因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應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應將定金返還給購房者。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購房者遇到哪些情況交了定金可以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