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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書是否可以撤銷

勞動仲裁裁決書是否可以撤銷

1、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不能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存在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銷。

2、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勞動仲裁裁決撤銷情形有哪些,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的情形

勞動仲裁裁決撤銷情形包括: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證據偽造;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員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勞動仲裁裁決撤銷情形有哪幾種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勞動仲裁一般多久下裁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怎麼辦

法律諮詢解答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可以這樣處理:

1、如果對仲裁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後十五內,向法院起訴;

2、如果勞動者不起訴,裁決生效;

3、對於生效裁決,等待義務方主動履行;

4、在履行期滿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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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識】勞動仲裁裁決書在送達的時候,不一定雙方同一天送達。如果雙方都沒有起訴到法院,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時間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比如申請人是7月1日收到的,在7月15日前可以起訴到法院,如果不起訴,7月16日就生效了。被申請人是7月5日收到,如果7月19日為起訴的最後期限,7月20日為生效日。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如何上訴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該內容由 覃濤律師 和 律説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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