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嗎 知經驗 綜合知識 6.44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對於員工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0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結清工資,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勞動合同 辭職 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