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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證據的三要素是什麼

真實性

勞動仲裁證據的三要素是什麼

所謂真實性,是指證據形成的過程是客觀真實存在的,不能是偽造的,客觀地反映出我們想要證明的事實。例如:想要證明勞動關係。如果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工作關係的證據,其形成是真實存在的,主要關注的焦點是該勞動合同簽訂字跡等都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系本人簽訂,也有公司(用人單位)簽章。

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主要體現的是證據的表現形式,比如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形式有: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鑑定意見、電子數據等,故我們提供的證據必須符合這幾種表現形式。例如:證人證言。在工作過程中,沒有蒐集的直接工作證據,這個時候你找了你的同事出庭做證,這種就屬於證人證言。即必須是對我們舉證內容相關的且是通過證人語言描述形成的。

關聯性

關聯性即是我們提供的證據和我們想要證明的事實具有一定的關聯性。這種關聯性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例如:我們想要主張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我們需要提供的證據主要有證明雙方主體身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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