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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籤勞動合同的期限為多久

法律分析:事後補籤勞動合同的期限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一、如果不籤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法,可主張雙倍工資。按照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有哪幾類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計件工作是否也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五條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計件工作即無固定期限的工作。因此,針對計件工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該協商一致,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工作期間的正當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籤勞動合同的期限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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