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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房子怎麼賣

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房子怎麼賣

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房子不能買賣,具體內容如下:
1、房產證沒下來的房子無法買賣。房產證是擁有房子所有權的證明,房產證沒下來房子存在沒有產權證明的障礙、買賣屬於無權處分,不能依法登記辦理過户手續;
2、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房屋應該先辦理房產證再進行買賣,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受法律保護。
房產證辦理流程如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
3、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複印件等;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税。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第五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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