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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勞動仲裁哪個機構

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費用。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由此可以看出勞動局勞動仲裁申請是不需要費用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條

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應當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勞動局勞動仲裁哪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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