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綜合知識 > /列表

工傷賠償與勞動關係的解除有何關係?

工傷賠償與勞動關係的解除有何關係?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和勞動關係解除,雖然屬於不同的法律問題,但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關係。勞動者在受到工傷後,其工作能力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這時候,如果與僱主的勞動關係已經解除,那麼工傷賠償的責任就由僱主承擔,而不是由保險公司承擔。此外,如果勞動關係已經解除,但工傷賠償問題尚未解決,那麼雙方可以在解除勞動關係協議中對工傷賠償問題進行約定。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購買工傷保險。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並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死亡補助金等工傷保險待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規定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保險合同生效後,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發生的損失,按照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勞動者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雙方當事人已經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TAG標籤:工傷 賠償 勞動 #